统计青年才俊有什么用?
一、仓储人才的统计标准和数量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甘肃省入选优秀专家和入选“555”创新人才工程、市“3251”人才工程、区“2112”人才工程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项目较多;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拥有技术发明专利的人员;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人员。数量控制在200左右。
2.企业管理人员:所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利税5万元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各种职业经理人。数量控制在100左右。
3.技能技师: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取得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工人;获得区级以上技能竞赛前三名者。数量控制在100左右。
4.农村实用人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取得农民技术职称或“绿色证书”、“专业技术证书”,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经营和流通等方面有一定专长,或带领各类经济实体,年人均纯收入连续3年达到全区3倍以上的农民;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农民。人数控制在300左右。
5.社会工作人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和一定实际工作经验,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在相关机构注册,实际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各区所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从事社会福利、困难救助、矛盾调解、维权、司法调解、心理咨询、行为矫正、慈善、医疗、残疾人康复、优抚保障、社区服务等社会服务的专业人员。数量控制在100左右。
二、具体要求
1,认真进行调查统计。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按照人才的各项统计标准,对本单位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认真调查,分门别类填写入库人才登记表和入库人才花名册。在调查统计过程中,要坚持“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确保入库人才的质量。
2、明确责任要求。为保证仓储人才的质量,各类人才主管部门负责人才库的建立,并对各单位申报仓储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责任单位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区人事局;企业管理人才:区中小企业管理局;技能型技术人员:区人事局(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区中小企业管理局(主管企业);农村实用人才:区农牧局;社工人才:区民政局。
3.严格提交时间。调查统计后,各单位须于8月20日前将仓储人才名册报送相关责任单位审核。审核完成后,责任单位应于8月25日前汇总上报至区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