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1.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处分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采取暂时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或者暂时控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的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形式主要包括:临时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产;扣押财产;冻结存款、汇款、证券等。;强行入室;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其依法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的方式主要包括:排除障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罚金或滞纳金的执行处罚;转账存款和汇款,以及现金证券;依法拍卖或者处置查封、扣押的财物;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4.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凭借国家行政权力,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无偿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类型主要包括税收征收、建设基金费征收、资源使用费征收、管理费征收等。

5.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在公民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依法给予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类型主要包括:安置和养老;特定人员的退休金;最低生活保障金;自然灾害、扶贫等社会救济资金和救济物资。

6.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相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认、认可、证明、登记、核实、公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种类主要由(1)决定。如发放房屋产权证、宅基地使用证、专利证、商标证等。;(2)认可度。比如产品质量的见证。(3)证明。如学历、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货物原产地证明等。;(4)报名。如产权登记、户籍登记、婚姻登记等。;(5)认证。比如行政鉴定。

7.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行政活动中平等主体之间的具体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类型有:(1)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损害赔偿纠纷是一方当事人因其权益受到侵害后请求赔偿而引起的纠纷(如《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水污染危害中遭受的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应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处理)。(2)裁决所有权纠纷。指对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权属争议的裁决。(3)补偿纠纷的裁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拆迁补偿的形式和数额可以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决定)。(4)其他侵权纠纷。

8.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因实施法定行政行为造成相对人权益损失,或者因相对人的社会利益遭受损失时,行政机关依法对相对人的损失予以补偿的一种行政救济行为。其类型主要包括:土地征收补偿、紧急行政行为补偿等。

9.行政奖励: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单位和组织,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单位的具体行政行为,为了更好地实现其行政目的,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给予表扬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