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外观设计的可专利性要求。

法律主观性:

通常,能够构成设计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样式;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颜色;产品的图案和颜色;产品的形状、图案和颜色。1,工业产品造型的含义工业产品的外观造型是指产品造型的设计,即产品外部点、线、面的运动、变化和组合所呈现的外观轮廓,即同时设计和制造产品的结构和外观的结果;2.工业品外观图案的含义是指由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任意排列或组合而形成于产品表面的图案。产品的外观图案应该是固定的、可见的,在一定条件下不应该是断续的、可见的。3.工业产品的色彩含义工业产品的色彩是指用在产品上的颜色或颜色的组合,用于制造产品的材料的自然颜色不是设计的颜色。产品的色彩不能独立构成设计,除非产品本身的色彩变化已经形成了图案。根据法律规定,家具外观专利侵权没有明确的赔偿金额,一般来说是以专利许可费或者侵权人的实际收入为标准。以上是关于家具外观专利侵权赔偿多少的知识。如有其他问题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的全部或者部分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