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的优先权期限
法律分析:1,外观设计和商标的优先申请期为6个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优先申请期为12个月。上述期限自第一次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之日不计算在期限内。如果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是请求保护的日期,而国家法定假日或主管机关在该日没有提出申请,则截止日期应延长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当与第一申请内容相同的申请后来在同一国家提出时,如果前一申请已被撤回、放弃或驳回,未提供给公众审查,也未留下任何未决权利,且未成为要求优先权的基础,则后一申请应视为第一申请。
3.申请日应当回溯到优先权期限的起始日,在先申请不能作为请求优先权的依据。如果一项外观设计的申请是根据以实用新型申请为基础的优先权在一个国家提出的,优先权期限应与该外观设计规定的期限相同。也允许一个国家以发明专利申请为基础提出实用新型申请,反之亦然。优先权申请的期限以该申请的期限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自发明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被授予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对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误给予补偿,但因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不合理延误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所占用的时间,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对专利权人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的专利期限给予补偿。补偿期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的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