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实用性?

如何理解实用性如下:

实用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作为专利技术方案,不应该是抽象思维阶段的东西,而应该是能够在工业上实施的,可实施的,可复制的,有益的。

实用性是指发明可以在工业上制造或使用。行业包括:工业、农业、交通、林业、渔业、采掘业、商业、服务业等社会经济领域。

基本内容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但是,该实用新型的保护期相对较短,审查程序相对简单。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各国对实用新型创造性的要求低于发明,有些国家甚至不要求实用新型具有创造性。

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在各国专利法的条文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而是从相关条文中分解、概括、抽象出来的。

1,技术特征

至于技术要求,欧洲专利法实践中的讨论或许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欧洲专利法领域有着悠久的法律传统,只有属于技术领域的发明才能获得专利授权。

2、顺应自然规律

发明创造应当基于利用自然规律获得技术方案,判断依据不一定是公认的自然规律。在判断一项发明是否违反自然规律时,并不局限于已知的自然规律,还包括人类在探索自然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或知识,而专利法并不要求申请人完全了解这些经验或认识中的因果关系或科学原理。

获得专利权与发明创造的方式和过程无关。另一方面,在专利审查过程中,要尊重事实进行判断。难以判断时,申请人应当拿出足够的事实证据或者实验结果,说服审查员说明发明的实用性。

如果申请人拿不出让审查员信服事实证据或实验结果,那么他只能以公认的、经过实验证明的科学理论作为判断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