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认证属于版税吗?

3c认证属于版税吗?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进口货物的买方为从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其有效授权人处获得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分销权或销售权的许可或转让而支付的费用。

根据这一定义,不难发现特许权使用费的三个特征:一是智力、天赋等成果带来的财产权;二是交费后由他人使用,而非权利人本人使用;第三,权利人按照他人实际使用权利的程度收取使用费。

根据该办法,符合一定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计入完税价格,并在货物进口时向海关申报。

什么情况下版税要征税?

根据海关规定,进口货物的特许权使用费与货物无关,其支付不构成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该货物的条件时,不纳入海关征税范围。换句话说,其他所有东西都应该包括在完税价格中。

以下四种情况被认为与货物有关:一是进口货物用于支付专利权或者专有技术的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一是含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是采用专利方法或者专有技术生产的;三是为实施专利或者专有技术而专门设计或者制造的。二是用于支付商标权,进口商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是附有商标;二是进口后可以贴上商标直接销售;第三,商标权已经包含在进口中,轻加工贴上商标就可以销售。三、用于支付著作权的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含有软件、文字、音乐、图片、图像或者其他类似内容的进口货物,包括磁带、磁盘、光盘或者其他类似介质;二是含有其他版权内容的进口商品。四是用于支付分销权、销售权或者其他类似权利,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是进口后可以直接销售;第二,光加工就能卖出去。

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专利、商标、版权、非专利技术等特许经营权取得的收入。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

1.各项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各项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 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2010某作家在国内出版了一部小说,2月份预收2万,4月小说正式出版时预收2万。5438年6月+10月,小说手稿在国外拍卖,收入100000元,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元。要求:计算作者在中国取得上述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10480元

解析:(1)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20000)×(1-20%)×20%×(1-30%)= 4480(元)。

(2)拍卖收入按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征税。

拍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00000×(1-20%)×20% = 16000(元)。

(3)在境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480+16000-10000(境外缴纳的税款)=10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