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押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专利权质押登记
(1)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
质押合同登记申请的受理部门为中国专利局专利工作管理部专利市场部。当事人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质押合同登记:
①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
(2)向中国专利局提交注册申请表,认真填写并签字盖章。
注册申请表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制。
③根据《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提交(邮寄或当面)以下文件:《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专利权的有效证明;质押前专利权的实施许可情况,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④按要求缴纳报名费。报名费可由双方协商承担。
⑤当事人已提交完整的申请文件且交款日期为注册申请的受理日期,故专利局启动审查程序,依法对注册申请进行审查。
⑥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
⑦无论注册申请是否被批准,中国专利局都将以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
(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在质押期间,可能发生的变化如下:
(1)记录项目变更。因为此时权利人的权利处分权受到限制,只有在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提出备案项目变更的请求。当事人提出变更记载事项的请求时,除正常变更程序所需的文件外,还应当向中国专利局提交变更的书面协议,经专利工作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变更程序。否则就不改了。
②质押合同内容的变化。质权人、被担保的主债权和质押担保范围发生变更、质押期限延长的,当事人应当向专利局提交当事人书面协议、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填写《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变更申请表》,并报专利局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