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撰写申请专利的修改书

专利修改是很讲究的,不能不修改就修改,也不能超范围修改。

审查员会在补正通知书中写明需要补正的内容,并根据审查员的意见对申请文件逐一进行修改。

该增刊可在专利局的网站上下载。如何填写每一栏在补充说明部分有详细描述。

下载链接/sipo/zlsq/zlsqbg/bzs.doc

1.本表应用黑色中文手写,打印或印刷,一式两份。

2.本表第①栏的内容应当与专利请求书中的内容一致。申请已办理变更描述项手续的,应当按照专利局批准的内容填写。

3.本表①栏中的申请人应为第一个签名的申请人。

四、本表第二栏中的方框供填表人选择,并应在方框中标明。

五、发明专利申请人在请求实质审查和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主动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修改意见。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可以在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修改意见。

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修改部分,除个别文字修改或者增删外,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发明专利申请涉及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应当主动或者根据审查员的请求提交纸质替换页和与替换页内容一致的光盘或者软盘。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或者照片被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替换页。

7.本表第5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是个人的,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的,由最先签名的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代表人不是最先签名的申请人的,由请求中指定的代表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