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条件是什么?申请专利有哪些步骤?
1.受理专利申请的机关
专利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现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同)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中国的专利主管机关,也是唯一依法有权受理专利申请的机构。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应当直接向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错误地向其他机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交申请文件的,在专利审批程序中不发生法律效力。
专利局设立了专利受理处和专利申请受理窗口,并在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Xi、武汉等地设立了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和其他文件。中国专利局受理处和上述代理机构的地址和业务范围由中国专利局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
2.提交申请文件
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者办理其他手续的,可以将申请文件或者其他文件直接提交到专利局或者上述各代理机构的申请受理窗口,也可以邮寄到专利局或者上述各代理机构的受理处。提交文件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种手续的文件时,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每份文件一式两份。
(2)一份表格只能用于一件专利申请。例如,一项发明专利请求只能填写一项发明,一份意见陈述书只能陈述对一项专利申请的意见。不允许在一份意见陈述书中或者一份发明专利请求书中填写几份申请陈述或者几项发明。
(3)向专利局提交的所有文件由申请人保管,以保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文件填写的一致性,并可作为答复审查意见时的参考。
(4)邮寄申请文件的,应当使用挂号信。如果不能用挂号信寄,可以用特快专递,不用包裹。挂号信除注明专利局或代办处的详细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外,还应注明“申请文件”、“专利局收到”或“专利局××代办处收到”等字样。
挂号信应当只包含申请文件或者同一申请的其他文件。邮寄时,申请人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清除邮戳日期,并妥善保管挂号信的挂号回执存根。
(5)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时不接受样品、样本或者模型。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应审查员的要求提交样品或者模型时,在专利局窗口当面提交的,应当出示审查意见通知书;邮寄的,应当在邮件上写明“应审查员(姓名)要求提交模型”的字样。
(六)在中国没有固定住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单位,或者在国外长期居住或者工作的中国公民,申请专利时,应当委托国务院授权专利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上述申请人不得直接向专利局邮寄或者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专利的单位或者港澳台同胞也应当按照规定分别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或者国内专利代理机构,不得邮寄或者直接向专利局提交。
3.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受理条件
专利申请提交到专利局或各代办处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在核实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并确认收到申请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局不予受理专利申请,通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文件。
(1)专利申请未以情形形式提出,或者未用中文书写的,不能受理。比如,以模型、样品、录像带、磁盘、电话等方式提出专利申请是不可接受的,以未翻译的外文申请文件也是不可接受的。
(二)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未经打字或者打印,字迹不清或者被涂改的;附图或设计图片未使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或模糊(设计照片)或涂改,恕不接受。比如用铅笔画的图和画,模糊的照片都是不可以的。
(3)基本申请文件不完整,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一个请求书、一个说明书(实用新型申请缺少附图),或者缺少任一项权利要求;缺少任何请求、图片或照片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能被接受。例如,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提交了请求书、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而没有提交附图,因此不能受理。但受理条件审查只审查专利申请的这些部分是否齐全,不审查各部分的文件是否齐全。例如,指令应该有1;5页,申请人仅提交了1 ~ 3页和5页,受理时仍可通过,受理处仅在文件清单上注明收到4页批示。这种缺陷往往是无法弥补的,所以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文件时一定要仔细检查。
(4)如果请求中缺少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则不能接受。比如请求书格式不规范,上面只标注了发明名称和发明人,没有标注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因此专利申请因没有申请人而不能受理。
(五)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类别不明确或者不确定的,不予受理。例如,申请人提交了设计请求,但没有提交图片或照片,而是提交了说明和图纸。因为外观设计的申请不需要提交说明书,无法确定申请人要申请什么专利,应该受理和审查什么样的专利申请,所以只能驳回。
(六)属于与中国没有协定、条约关系和没有专利互惠关系的国家的国民或者单位,不接受向中国提出的申请;或在中国无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单位,以及未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的港澳台同胞单位,不能受理。比如一个中国香港居民直接把专利申请文件寄到中国专利局,这是不能接受的。
申请文件中的某些缺陷不影响验收。例如:①申请文件不是专利局打印的,而是根据所需项目用白纸打字或打印的;(二)请求书中省略发明名称和发明人姓名的;(3)请求书中没有签名,或者签名不具有法律效力,如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名,但未同时提交专利代理机构的授权委托书;(4)如果只提交一份其他申请文件清单(申请文件需提交两份,其中一份视为文件清单;如果只提交了一份,申请人将得不到文件清单)。上述缺陷可以在审查阶段进行修正,但申请人应尽量避免这些缺陷,因为修正往往会拖累审查过程。应用前几分钟就能解决的缺陷,往往通过修正拖延了几个月。对于申请人向专利局受理处或代办处提交的申请文件,受理处或代办处的工作人员届时将对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理受理手续;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随后会将申请文件退回申请人,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如果你把申请文件送到专利局,你应该在一个月左右收到专利局的受理或驳回通知和退回的申请文件。超过一个月未收到通知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专利局受理处查询,以免申请文件或者通知在邮寄过程中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