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哪个更容易?
首先,从《专利法》第二条可以看出,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对象是有区别的。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只能针对产品,发明专利申请的客体可以是产品或工艺方法。所以有的在申请文件上也有相应的区别。实用新型必须附有说明书,而方法和配方的发明有时可以不附有附图。
其次,两者的创新要求不同,体现在创作要求上。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该发明同现有技术相比,有明显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具体来说,也体现在检讨上。发明的创造性评价可以结合三篇以上的对比文件,而实用新型一般不能超过三篇对比文件。
而且复习规则不一样。目前,中国实行实用新型初步审查制度。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一般不进行检索。审核周期也大大缩短。目前授权时间为申请日起5至8个月;但发明是先公开后审查的,实质审查一般是应申请人的要求进入的。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进行相关检索并给出审查意见。发明需要授权,有时候答辩的工作量远大于申请案的撰写。具体审查意见的数量视情况而定,流程比较复杂,时间也比较长。所以发明的一般授权时间从申请日起超过1年到2年,有时会更长。
而且,保护期不一样。目前我国实用新型保护期为10年,发明保护期为20年。根据专利法第42条。
再者,在诉讼阶段,效果是不一样的。发明专利的侵权诉讼一般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而实用新型法院通常需要国务院做出的专利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