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期限问题

楼主,其实他们的表述是一致的我再引用一遍,供你理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以年或者月计算期限的,以最后一个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第103条规定,以月计算的期限,自本月之日起至下月之日止为一个月。例如,本月1至次月1、本月最后一日至次月最后一日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如《民法通则》第198条实施意见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期间不从月或者年的第一日起计算,一个月为30日,一年为365日。意思是不管一个月是不是闰月,只要是月,每个月都算30天。也就是说,合同的签订日期是本月28号,大概一个月,所以到期日是下个月28号。如果是半个月左右,就是15天。如果是按天预约,那就按天算,否则不算具体天数。所以这样的话,其实三种说法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