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的基本原则

广告制作的基本原则

作为一名成功的广告设计师,你不仅要通过技术考试,还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广告制作的基本原理。下面是我整理的广告制作基本原则,希望对你有帮助!

基本标准内容

(1)广告应当真实,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二)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四)广告的内容应当有益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5)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6)广告应当明确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和承诺或者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和承诺。

广告表明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有赠品的,应当标明赠品的品种和数量。

(七)广告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摘要、引文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

(8)广告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类型。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已取得专利权;禁止利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被终止、撤销或者无效的专利进行广告宣传。

(九)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10)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使消费者能够识别其为广告。

下列情况是不允许的

1.使用中国人民的国旗、国徽、国歌。

2.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名义;

3.使用国家的、最高级的和最好的术语;

4、妨碍社会稳定、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 * *利益的;

5.妨害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

6.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

7.含有民族、种族、宗教和性别歧视的内容;

8、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标明广告标识,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