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应该起诉谁?
(1)总体情况
1,乘客受伤(己方,交通事故发生时乘客乘坐的车辆)
(1)自身无责任,对方全责:乘客遭受的损失由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承担。
(2)自身责任:乘客遭受的损失由司机、车主、保险公司承担(车辆只有投保了随车人员险才能起诉,因为车辆的强制保险并不保障随车人员)。
(3)乘客在自身责任为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责任无法确定(这是四种情况)的情况下所遭受的损失,由自己的司机、车主、保险公司(该车投保了随车人员保险)和其他司机、车主、保险公司承担。
2.对于这辆车的司机和车主所遭受的损失,只要我们不是全责,就可以要求对方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2)特殊情况
1,附属表单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当事人,当事人请求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甲板
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当事人,当事人请求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许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许可的,应当与许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可以共同起诉)。
3.拼装车、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拼装车、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重复转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所有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在驾校学员培训活动中,接受过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造成损害的,属于机动车的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试乘
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者损害,当事人请求试乘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试乘人员有过错的,应当减轻试乘人员服务提供者的赔偿责任。
6.依法不准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依法不准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依法不准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造成自身损害的。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已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减轻赔偿责任。
7、机动车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造成交通事故损害的,可以向产品生产者或者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208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1209条
因租赁、借用导致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210条
当事人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责任的,受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211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