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计提,以后期间不得转回?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旦计提,以后就不能转回,这是对的。
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所以表现为一些法律上的权利或技术。但无形资产在会计上通常是狭义的理解,即专利权、商标权称为无形资产。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1.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该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摊销费用应在未来期间进行相应调整,使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在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得到系统分摊。
3.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确认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的价值已经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