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优先权的专利申请文件丢失如何处理?

你在9月份发给专利局的邮件中是否真的包含了发明专利的请求,该请求是否主张优先权?

还有,9月份申请日之后的两个月内,你有没有全额缴纳申请费?

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那么后面的申请肯定是不被接受的。

另外,考官也不可能直接收到你的邮件。专利局收发的所有邮件都由流程部处理。流程部收到邮件后,会盖章、打孔、扫描后再发给审查员。

哦,那可能是因为请求书在邮寄中丢失了。

但是,我还是觉得挺奇怪的。如果只有申请丢失,那么只有申请文件本身应该留在电子邮件中。工艺部门是怎么把你的新申请文件和之前的申请号联系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