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权的优先购买权?
先用权是指非专利权人在专利权人的专利申请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出相同的产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者为制造和使用作了必要的准备,在专利权人的申请获得授权后,仅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和使用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享有先用权的条件是:(1)为制造和使用做必要的准备。必要准备是指完成产品图纸设计和工艺文件,准备专用设备和模具,或完成样品试制;(2)仅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和使用。原范围是指专利申请日前准备的专用生产设备的实际生产产量或生产能力。超出原有范围制造和使用,构成侵犯专利权。(3)预先使用的产品或者方法应当是第一使用者独立研究或者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而不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从专利权人处抄袭、窃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四)在先权利人不得转让其已经实施的技术,但与其关联企业一起转让的除外。基于先用权的产品销售不视为侵犯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