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放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以实现科学发展和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科技创新为重点的综合性战略部署。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家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等方面做出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和制度安排。两者的具体关系是什么?

第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要目标是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近年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频繁出现在党和国家的重大报告中,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被定位为我国发展战略的核心。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也被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胡锦涛指出:“当今世界,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表现为培育、配置和调节智力资源和智力成果的能力,表现为拥有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

目前,世界各经济体已被现代信息技术和交通工具连接成一个由许多国家组成的密不可分的立体网络,几乎所有国家都被纳入其运行体系。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处于工业化不完全阶段,不适应知识产权的竞争,但全球化的浪潮迫使所有国家面对全世界的贸易竞争。因此,尽快熟悉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引导国内企业增强知识产权竞争实力,在国际贸易中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是各国政府的当务之急。目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无一例外地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这导致它们之间的技术竞争不仅是技术进步的竞争,而且是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技术垄断的竞争。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为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引入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进行了不懈的努力。1994年,美国毅然退出WIPO发起的专利国际协调,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重新开始,促成了与发达国家标准相适应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和范围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迫使发展中国家接受该协议。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通过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法律和非法律手段,垄断和控制先进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和利用。例如,在2002年的快速通道权威HR 3009中,美国说:“美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主要谈判目标是确保美国所涉及的任何多边和双边知识产权贸易协定都能在美国国内法中体现类似的保护标准;为知识产权领域出现的新技术和传播产品的新手段提供强有力的保护。”

此外,许多跨国公司组成了技术联盟,通过一系列协议和合同,将自己的技术专利汇集成“专利池”。同时,他们努力将专利技术纳入标准,巧妙地将全球技术许可战略构建到标准许可战略中,形成了“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的链条。其战略目的是在市场上形成寡头垄断市场,实现技术垄断和控制市场,排除所有竞争对手。2006年以后,虽然中国的外贸依存度一直在稳步下降,但是海关总署公布中国在2011取得了进步。

外贸依存度依然高达50.1%。外国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抵制我国对外贸易,给我国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

鉴于上述背景,中国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础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作为衡量自主创新能力最重要的指标,它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通过这一核心技术占领未来发展的战略制高点,是我国实施创新发展战略的主要目标。

第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必要的路径和法律保障。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成为所有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的因素,对经济增长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不是天然的,它关系到一国知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中国将知识产权从纯强制性和操作性的法律范畴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宏观层面,是适应国际国内经济政治形势的需要。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内容是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是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立意更高、范围更广、可操作性更强、方向更明确。

以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制度为例,其本质属性是两点:一是通过法律手段实现技术实施的垄断(营利);二是实现技术信息和技术权利的书面公开。专利权并不是对技术的完全垄断,而只限于技术的营利性实施,并不限制技术信息的传播。通过专利公告,每年全球95%的发明都可以在专利文献中找到,而在专利文献中公布的和在其他科技信息源中公布的技术方案仅占5.77%。可见,专利制度有利于技术的传播。在科技创新的构思和立项阶段,专利文献检索可以避免与授权专利的冲突,可以使我们合法地借鉴和利用已有的创新成果。在研发阶段,密切跟踪创新项目相关专利的动态变化,及时申请专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创新成果。

因此,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必要的路径和法律保障,最终目的是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同时,我们应该看到,知识产权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更是如此。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仅仅意味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同时也会有相应的弊端;比如入世后的TRIPS协议,剥夺了中国根据自身发展决定知识产权保护的自由。目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可能超过了社会发展水平。由此,国家应综合考虑知识产权引发的重大利益冲突,如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冲突、行业利益与地区利益的冲突等。因此,中国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时,不能简单模仿美国和日本作为知识产权强国的做法。一方面要注意加强市场竞争规制,消除TRIPS协议下知识产权强保护的弊端;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国实际的创新体系,积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以发展和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促进和维护国家利益为宗旨。

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必须立足基本国情。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基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是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改变。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和发展,都必须牢牢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现实。”中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定位、战略和具体实施方式,

这完全取决于中国的具体国情,我们必须建立和完善能够应对国内外挑战的国家创新体系。

创新,是在原野的荒芜荒山中开拓出一条新路,也是在前人的肩膀上攀登到更高的目标。我国许多行业的技术发展阶段正在从引进技术、跟踪技术阶段向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相结合的阶段转变。很多创新是在跟踪研究和消化吸收的基础上改进的创新,而不是原始创新。企业是真正的创新主体,企业自主创新的动机和目的是获取超额利润和相对竞争优势,适合企业创新的环境尤为必要。如何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适宜的创新环境和创新政策,为自主创新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是地方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很多民营企业通过简单模仿、精确模仿、自主创新,完成了小产品、大市场的跨越。然而,从2008年到现在,短短几年时间,中国民营中小企业减产倒闭的消息蜂拥而至。中国制造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产业集群逐渐分化瓦解,劳动力成本越来越高,信用体系被拒之门外,人民币加速升值,土地价格和租金不断上涨。各种综合因素的聚合效应导致了中国制造业环境的整体恶化。与此同时,不少地方政府出台政策鼓励企业转型升级,重点针对前瞻性的高科技企业,提出“腾笼换鸟”战略,排挤和打压“低端落后”企业。其实产业转型升级没有错,“低碳环保”也没有错,但绝不是一蹴而就的。制造业有自己的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产业升级进步是市场的必然选择,市场竞争是升级的最大动力。我们国家很多制造业都处于产业链的低端,但是养什么样的树林,养什么样的鸟,很多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制造业都是我们家的抓手,经济社会意义非常重大。在制定鼓励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各项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国情和市场情况,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时不能大喜过望,追求形式主义。

中国制定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强调维护专利权人、发明人和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维护鼓励技术创新与鼓励技术转让和扩散之间的平衡。现实中,我国大多数企业的创新能力很低,主要是模仿和改进创新。因此,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既要保护外来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当地的经济发展。如何在它们之间取得平衡是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关键。国外竞争对手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对相关技术文化成果的使用者或潜在使用者设置障碍,阻止竞争对手进入权利人的技术文化成果范围。对此,我们应该以国家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减少强力保护知识产权的弊端的同时,鼓励国内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进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目前,我们已经进入了第三次工业革命,即数字革命,软件更加智能,机器人更加精密,网络服务更加便捷。在这个经济大转型的时代,我们应该立足国情,韬光养晦,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不能仅仅满足于跟随模仿、在外打工,还要积极推进结构合理、开放竞争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用知识产权制度协调创新体系中各主体的关系,持之以恒,最终全面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