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协议

夫妻财产协议

在我们平常的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与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你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我给你整理的夫妻财产协议。欢迎大家借鉴,希望对你有帮助。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1:

Xxx,男,1957年10月25日出生,现住xxX市xxxX村3组。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Xxx,女,1957年1月9日出生,现住XXX市xxxXXX三组。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Xxx与xxx***各有一套房屋,位于xxx市大屯乡车东村,五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70平方米,产权证号为。xxxxx。经协商,xxx与xxx就上述房屋的产权达成如下协议:xx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产权,房屋产权归xxx一人所有,房屋所有权证名称变更为xxxx。

同意人:

Xx,XX,X,2000年

夫妻财产协议二甲方(男方):,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是女方的丈夫。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是男方的妻子。

甲方和乙方是夫妻,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合法拥有的房产的权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

1.该房屋位于省市街道楼单元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权属证明号。:)而且家里所有的装修、家具、家电都归女方所有。

2.位于UnitNo的房子。省市街道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产权证号为:),房屋内所有装修、家具、家用电器归男方所有。

3.签订本协议后,男方承诺自愿为女方以上房屋继续还贷。

第二条。汽车的拥有量

登记在男方名下的一辆车(车牌号)归当事人所有。

第三条。存款和股票权利

1.夫妻双方的定金10,000.00元归甲方所有,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将其名下的定金10,000.00元划拨给甲方。之后,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如无* * *存款,此行无效。)

2.以男方名义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归男方所有。男方作为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因这家公司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女方无关。

第五条。债权债务

1.本协议生效前夫妻发生的一切债务,由男方承担。

2.本协议生效后,以其个人名义所欠债务由其自行承担。

3.本协议生效前* * *的所有债权归甲方所有;本协议生效后,各自名下的债权归各自所有。

第六条。生活费

1.本协议生效后,各方购买的物品归各自所有;* * *所购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

2.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平时生活费、子女抚养费、老年抚养费各负担一半。

第七条。转让的财产

1.夫妻一方支付或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归受赠人所有。

2.夫妻收到的赠与或遗产,归各自所有。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明确规定的其他所有财产的归属,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

2.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办理相关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所需税费由双方均摊。

3.双方离婚的,双方按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根据本协议要求人民法院确认相关财产的权属。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乙方(女):

年月日月日月日。

夫妻财产协议3甲方:XXX,男,汉族,1978年XX月XX日出生,注册地址:安徽XXXXXXXXX室,身份证号:341xxxxxxx。

乙方:XXXX,女,汉族,出生于XX,1979,户籍地址为XXXXXXXX,身份证号码为34XXXXXXXXX827。

甲、乙双方为夫妻,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夫妻财产协议:

1.深圳市福田区XXXXXX住宅小区3号楼6XXX室,登记在甲方名下,归甲方所有,该房屋所支付的银行按揭款戴由甲方以个人财产偿还;

2.甲方名下在中国农业银行的存款X万元归甲方所有;

3.甲乙双方(XXX、陌陌、甲方父母)享有的债权均归甲方所有;

4.乙方合伙投资XXXXXX房屋的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归乙方所有;

5.本协议签署前在甲方和乙方名下的未列入本协议的财产分别归甲方和乙方所有,投资收益和成果也分别归甲方和乙方所有;

6.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工作收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个人财产的投资收益和孳息均属于甲方个人财产;

7.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工作收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个人财产的投资收益和孳息属于乙方个人财产;

8.甲、乙双方通过继承、赠与取得的财产,除被继承人、赠与人明确指定为双方共同财产的以外,属于甲、乙双方的个人财产。

8.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取得的其他财产,除法律要求外,均为甲乙双方的个人财产。

9.本协议签署前在甲方和乙方名下的未列入本协议的财产分别归甲方和乙方所有,投资收益和成果也分别归甲方和乙方所有;

10.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之间除相互支持、帮助的法定义务外,还可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本协议约定的甲乙双方个人财产在甲乙双方之间转移的,视为债权债务的发生,除另有约定外,不视为赠与。

1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甲乙双方均无权代理对方的个人财产。

12.本协议约定的甲、乙双方个人财产的所有权不因任何物质形态和债权债务形式的变化而改变。

13.甲、乙双方的个人财产用于清偿对方个人债务的,非负债方有权向对方追偿。

13.甲方和乙方有权就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向各自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年月日月日月日。

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约定4一、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概述

在我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关系有两种,即法定财产关系和约定财产关系。夫妻约定财产制是以夫妻约定财产关系为基础的。它是夫妻双方通过合同、协议等方式决定婚姻关系解除时的归属、管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债务清偿和清算的一项法律制度。约定财产制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财产制。只有在当事人对夫妻财产未作约定,或者所作的约定不明确、无效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夫妻法定财产制。

二、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内容

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自己所有、全部或者部分所有、部分所有。

1.物业协议的内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内容非常广泛。双方可以约定婚后财产和婚前财产,已经取得的财产和可能取得的财产。财产的形式和种类也相当多样,包括不动产、车辆、贵金属、货币、股票、债券、版权、商标、专利,甚至债权等等。

2.财产关系协议。夫妻可以约定部分财产,或者全部财产,可以约定归* * *所有,也可以分别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归* * *。

3.首先是自由原则。夫妻约定财产内容时,任何人不得强迫其订立合同或者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约定的内容。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二是公平原则。禁止一方通过签订夫妻财产约定,侵占另一方的权益,剥夺另一方的权利,免除自己的义务,违反公平原则。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夫妻财产约定内容适用公平原则应注意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不得签订歧视妇女或侵害妇女财产权益的财产约定。第三是合法性原则。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三、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生效要件

夫妻或准夫妻的当事人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生效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婚姻法对双方年龄的要求。夫妻之间订立财产协议是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订立该协议。同时要求一方男性不早于22周岁,女性不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的真实,是指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当事人的内心意志与外在表现相一致,并能确认其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的状态。只有遗嘱真实,夫妻财产约定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严重破坏了意思自治原则,不能产生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

3.协议内容必须合法,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利益。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不得规避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法律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只能成为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第四,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效力

1.内部效果。

夫妻财产约定的内部效力主要是指约定对婚姻当事人的约束力,即一旦约定生效,财产约定即在夫妻及其继承人之间产生物权效力,婚姻双方受约定的约束。变更或者撤销的,必须经婚姻双方同意,一方不得自行表示变更或者撤销的意思表示。

2.外部效应。

夫妻财产契约的外部效力是指夫妻财产的约定是否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该夫妻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事先知道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有效的;另一方面,第三人不知道夫妻财产有约定,婚姻双方的夫妻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关键是第三方是否知道这个约定。

五、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差异和不足

1.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地位,有不同的观点。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种形式的夫妻财产制: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多数专家认为,夫妻法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的根本形式,夫妻约定财产制只是对夫妻法定财产制的补充,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平等。但也有专家认为,夫妻约定财产制和夫妻法定财产制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都是夫妻财产制的基本制度。作者倾向于后一种观点。因为,首先,在立法上,新婚姻法第十九条明确将夫妻财产制确立为与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法定财产制并行的夫妻财产制。其次,在法律适用上,约定财产制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制的效力。只要夫妻财产约定成立并生效,就不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制。仅从这两点就可以看出,两种夫妻财产制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

2.关于夫妻财产制的约定类型及对策存在分歧。

许多学者认为,新婚姻法第19条第1款对夫妻财产约定内容的立法表述是一种有限选择的立法模式。法律规定的三种夫妻财产制,即一般* * *共有制、分别财产制和有限* * *共有制,可供婚姻当事人选择,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夫妻财产约定方为有效。否则,财产约定无效,当事人仍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杨达文主编的《亲属法》持这种观点。

仍有不少学者认为,对夫妻财产内容的约定是自由的立法模式,由于婚姻的个性和特殊性,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其财产的内容。只要不违法,不损害公众利益、公序良俗,就应该认定协议有效。王洪在其《婚姻家庭法》中持此观点。

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既然允许当事人在法定财产制度之外约定自己的财产关系,却限制了几种类型的财产制度,这就违背了约定财产制度的价值取向。而且这三种典型的财产制度类型并不能穷尽婚姻当事人财产约定的方式和种类。因此,在不违背婚姻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应当允许当事人在意思自治的基础上选择合理的、利己的形式,以满足婚姻当事人对财产约定的需要。

如果对约定财产制理解上的分歧没有明确的界定,在实践中必然会带来很大的麻烦。

3.夫妻对财产制的约定只是书面形式,缺乏必要的公证和公示程序。

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各自财产制的,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间的约定的,财产约定对他们生效;而如果第三人不知道夫妻对其财产有约定,与其中一方签订合同导致纠纷,那么第三人就是善意第三人,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对他没有效力。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否“第三人知道约定,夫妻负有举证责任”。可见,这体现了法律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但这对处于弱势地位却要承担还款责任的一方是不公平的。因此,在这方面,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立法是有缺陷的。怎么解决?笔者认为应当为夫妻财产约定设立专门的登记部门和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到登记部门对财产约定进行登记并公示。配偶与第三人进行交易时,第三人可以在登记部门查询是否有财产协议登记,既能保护第三人交易的安全,又能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此外,财产协议登记还可以解决协议生效的时间问题。

完善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将满足广大婚姻当事人的需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民事交易的安全,最终使婚姻更加美好,家庭更加稳定,社会更加丰富多彩。

夫妻财产约定5甲方:XXX,男,出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汉族,居住于某市某地,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乙方:XXX,女,出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汉族,住某市。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登记结婚。为避免争议,双方就双方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住房(位置、房屋所有权证号)、存款(金额、银行)、股权(详细说明)和其他财产(应逐一说明);

2.该房屋的权属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号。:甲方婚后以其婚前积蓄购买的位于X市X区xx路xx巷xx号房的X房产X字(xxxx)第xxxx号如下:X市X区xx路xx巷XX号房为甲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双方实行夫妻财产个人所有的形式,即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具体补充为: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的债权和存款归各自所有,夫妻收到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物品按各自投资比例拥有所有权;通常生活费、子女抚养费、老人抚养费各承担一半,配偶各出自己的财产。未支付或赠与另一方配偶的财产归受赠人所有。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法律规定办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