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正版软件?
正版就是“正确使用版权”。著作权属于著作权人,著作权人提出使用条件。只要用户符合条件,即使正确使用,也不违反著作权法。比如这篇文章,只要用在非商业场合,注明我的名字和出处,就是正版,这是我的条件。比如Windows,微软要求你付费购买一个使用权,同时一个使用权只能在一台机器上使用,这是微软的条件。有完全放开的人,你可以玩别人的东西,想干嘛干嘛。这也是版权的一种使用方式。换句话说,著作权法并没有要求作者(或著作权人)处理自己的著作权,他可以卖钱,也可以不卖钱。他热爱签字的法律保护,法律不禁止他不签字。
除了Windows,还有很多操作系统,比如普遍预装的FreeDOS或者Linux,都是使用GPL授权版权。这个使用条件是说,如果你想用别人的软件,你就要用,但是要满足几个条件,比如要带源代码和GPL协议的副本。这些使用条件是你发给别人不能更改的,也是你想修改源代码形成新一代软件也不能更改的。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就是正品。
问题是似乎没有权威机构来出具这个GPL授权的证明文件,而写GPL的FSF也没有这个业务。还有很多GPL软件不归FSF管,要去找原作者——其间有可能有上百人参与了修改,那么他们是不是要找这里所有的人签字?有些组织,比如谷歌,正在使用Linux,但现在它必须购买一台预装了支持文档的操作系统的计算机,才能开始工作?
据说批量购买Windows的授权费是100-200元,那么为什么不直接在市场上以这个价格出售呢?反正最后都是以买PC的价格收的钱,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现在同方TCL方正出了4.3亿美元,也有说联想可能要出方正两倍的钱,那就是5亿美元。按照这则新闻估计的7亿美元计算,中国去年的PC销量为16万台,而2006-2008年为4800万台,每台PC的均价为116人民币。有几家公司买下了所有的国家名单,这太好了。美国商业软件协会是否应该降低中国的盗版率?以后谁来说中国的盗版?我们能和他一起焦虑吗?像AutoCAD这样的厂商会不会也要求预装?好莱坞电影是不是也应该考虑预装?
还有一句话更有意思:“过去中国为了扭转贸易逆差,经常采购飞机等产品,但这次变成了正版软件”,一位PC厂商向记者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