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法律分析:实用新型有效期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从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实用新型专利期满,专利权人未在期满后一个月内缴纳年费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能力不足的,有一个月的缓缴期,在延长期内可以及时缴纳年费,无需提供额外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自申请日起,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发明专利自发明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被授予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对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误给予补偿,但因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不合理延误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所占用的时间,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对专利权人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的专利期限给予补偿。补偿期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的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起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书面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