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日的意义

专利申请日对专利申请人来说意义重大,它直接关系到专利申请人能否取得专利权。因此,确定申请日是专利申请人被授予专利权的关键日期。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申请日”外,第二十八条还规定:“申请文件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换句话说,申请日期是申请人向邮局提交申请文件的日期。

在实际工作中,邮戳往往模糊不清,无法或难以识别。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向邮局提交申请文件的确切日期的证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邮件的时间一般为申请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应当在邮寄之日提交。邮戳日不清楚的,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提交日,但当事人能够证明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