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前审核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1.审查各类文件是否采用专利局制定的统一格式,申请的撰写、表格的填写或者附图的绘制是否符合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规定的要求;

2.应提交的证件或附件是否齐全并具有法律效力;

3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或者设计图纸或者照片符合出版要求。初步审查又称“形式审查”或“格式审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形式要求进行的审查。初步审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明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形式的要求,为将来的公开和实质审查做准备;查明申请专利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授予专利权的规定,对符合授权条件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授予专利权。初审前应先进行保密审查,按保密程序办理保密。在初步审查之前,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还应当给申请人留出3个月的时间主动修改申请内容。

初步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后,专利局仍认为不符合要求的,该申请将被驳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百三十九条委托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如果研究开发者获得专利权,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