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采取哪些措施提高抗癌药供应保障能力?

公立医院实行药品分类采购。一是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仿制药,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采取公开招标采购的双信封制度,由医院作为采购主体,以中标价格采购药品。二是对部分专利药和独家药建立公开透明的多方价格谈判机制。三是妇幼专科仿制药、急诊(急救)药品、基础输液、临床用量小的药品和常用低价药品由医院直接集中采购。四是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紧缺的药品,由国家通过招标生产、谈判采购。

大力推进肿瘤诊疗规范化。完善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各专业《疾病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适时修订相关疾病诊疗规范。加强诊疗管理,组建国家癌症疾病规范化诊疗质量控制中心,在26个省份设立癌症质量控制中心,建立健全癌症质量控制体系。推广治疗新技术应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颁布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和临床诊疗标准体系。

加大抗癌药研发力度。2008年,中国开始实施“重大新药创制”重大科技专项。新药项目是面向实际应用和产业发展的任务型科研项目。截至2017年底,已立项1700多个,包括抗癌药在内的一大批品种获得新药证书,8个抗肿瘤药物获得1个新药证书。新药项目还对临床急需的大品种给予了支持,转化了200多个临床急需品种,涉及80多种国家基本药物,大大提高了药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