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有哪些法律程序?

首先,起草一份计划

1.企业向授权经营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申请改制,授权经营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应给予改制批复。

2、改制企业组成由企业党组织、管理层和职工代表参加的工作专班,制定改制方案(可与审计、资产评估同时进行,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该计划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

(2)改制形式及涉及资产范围(若改制企业附属工厂纳入改制范围,应说明);

(三)职工安置措施;

(4)资产处置方式(包括土地处置形式);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

(6)改制后企业发展的思路和措施。

3、企业改制方案经党政联席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报授权经营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审核。

4.国有小资产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由授权经营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进行审查和论证,并提出审核意见。

5、国有大中型企业(见武汉市企业名单)的资产重组,经授权经营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方案论证,提出审核意见,其中大型企业的重组应报市SASAC审批。

6.改制企业将经审核的改制方案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其中对改制形式、涉及资产范围、职工安置措施、资产处理方式、负债处理方式、参与竞标的内部人选等重要事项必须逐一审议,并形成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7.改制企业将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连同职工代表签字报改制方案审核部门,由改制方案审核部门对企业改制方案作出批复。

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1.授权运营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企业向授权经营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提交改制评估项目书面申请,授权经营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同意、批准后,报同级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申请评估项目。

3、授权运营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纳入改制范围的企业资产进行一次性全面评估。

4.改制企业将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授权经营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审查,再送同级国资部门初审,其中涉及土地、房屋资产的,由国土规划、房产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查。

5.改制企业将经审计的资产评估结果在企业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

6、改制企业将公示结果报授权经营机构或产权管理单位核实并形成书面意见,国资部门收到公示无异议报告后出具确认文件。

三。资产损失的审批

1.改制企业应就资产评估中中介机构认定的资产损失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报授权经营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

2、授权经营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对企业申报的资产损失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和财政部门审批。

3、市属企业凡累计金额在654.38+0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盘亏由市国资办审批。累计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流动资产损失、累计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长期投资损失和红字应付福利费由市财政局审批。

市属企业累计亏损达到或超过上述数额的,分别由市国资办和市财政局审核,并报SASAC研究批准。

四、审查职工经济补偿金和安置费的标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企业职工安置分流方案,核定相关补偿标准,并出具审批意见。

1,员工经济补偿标准;

2、退休人员应缴未缴的医疗保险费;

3、伤(病、残)人员的生活和医疗补贴;

4、职工遗属、精减回国人员的生活补贴。

动词 (verb的缩写)输入交易

1.批准转让产权(股票)进入市场交易。资产规模较小的国有企业的产(股)权转让由授权经营机构或产权管理单位批准,资产规模较大的大中型国有企业的产(股)权转让由市国资办批准。

2、成立交易项目评估小组。

3.申请上市。产权转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市场申请公开挂牌,并提供相关资料。

4.列表。改制企业材料显示,挂牌信息在公共媒体发布,在产权交易市场挂牌15天。

5.资格审查。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收取投标保证金。

6.竞价上市。在挂牌期间,两个或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进行竞价交易的,在挂牌15日后,两个或两个以上买方之间不存在协议转让。

7.评估并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规则,评标小组将在评标后确定中标人。

8.法医。产权交易所应当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产权(股份)交易凭证。

不及物动词签署协议并支付认购资金

1.根据武政办〔2003〕66号文件规定的政策测算后,由授权经营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与受让方(或购买方)签订产权转让协议。

2.收购人应当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认购资金。

七、其他补偿资金的弥补。

国有资产(包括转让收入)不足以安置职工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授权经营机构或物业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同级国资部门向有关部门出具联系函。

1.财政部门应当办理财政贷款转资和返还土地出让金的手续。

2、房产部门办理改制企业使用资金、公有住房置换手续。

八。资产处置的审批

1.企业拟定资产处置方案,报授权经营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审批。

2.国有小资产企业改制中的资产处置方案由授权经营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审批,审批文件及相关材料报国资部门备案。

3.资产规模较大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中的资产处置方案,应经授权经营机构或企业产权管理单位审核,并报市国资办审批。其中,大型企业改制应向市国资委申报并出具审批意见。

九、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资产处置批准后,改制企业应向同级国有资产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X.工商登记注册。

资产处置批准和产权变更、注销登记后,改制企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新设、变更或注销原企业手续。

十一、企业登记后需办理的其他手续。

1.向与原国有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企业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新企业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保留经济补偿金的新企业与员工签订相关协议。职工以经济补偿金换取股份的,企业应当与职工签订股份认购协议;

2、职工劳动合同变更、社保手续延续、自谋职业职工档案向劳动力市场转移、退休职工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3.房产证变更;

4.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变更;

5.契税缴纳后分配补贴;

6.税收变化;

7.开户银行企业名称变更;

8、水、电、气使用权变更;

9.债权债务关系的变化;

10,其他应变更的项目。

十二、改革办公室工作实行联合办公制度。

1.联合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政策咨询、调查研究、反馈信息、受理申请和审批相关事项、组织方案论证、督办办理结果。

2.联合办公室设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3.参加联合办公的人员由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国土局、市房产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办抽调。

4、抽调人员必须熟悉企业情况和相关政策,并能代表部门级干部发表意见和决定讨论事项。

地区改革办公室的办公制度由各区政府决定。

十三、审查的时限。

部门

可接受的事项

时限(工作日)

国有资产司

办理评估和立项手续。

办理初步评估(包括国土和房产部门的联合审查)7

办理鉴定确认手续。

办理固定资产损失核销手续。

办理资产处置计划的审批手续。

2 .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财政部

办理流动资产等损失的核销手续

办理财政贷款转资本金和返还土地出让金手续。

5 .办理契税减免审批手续

缴纳契税后办理改制补贴拨付手续5

就业部

办理职工安置分流方案的审批和各种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审批手续5

办理社保关系续保、转移等手续。10

规划土地局

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10

房产局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10

办理售房资金使用和公房置换手续。

企业部门

办理工商变更和新设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