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民调查法院是什么情况?
清雍正四年(1726)秋,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大案,即所谓的“查思庭考试案”。这是继顺治庄廷喜《明史稿》、康熙《南山集》、雍正三年王《西征随笔》之后的又一大案。在传统文字狱中,诗基本上是定罪的,但只对考场上的考题进行指责。被查的竟是当朝二等大臣、内阁学士兼礼部左侍郎、江西省考官查思庭。除了牵连亲戚,杀了不少,所有浙江进士都被停止参加乡试。内幕实在令人费解。
因为事情来得突然,当时有不同的传说。一般说查思婷出的试题是《大学》里的一句话。“维”和“止”这两个字,是第一个消灭“和”和“义”的字。其实查思婷从来没有过这个话题,现在还有人错误的传播。
另一个来自“清钞”。据说:“查君的书名震惊世界,但不是给人看的书。琉璃厂的贾人贿赂了服务员,偷走了他的零配件和墨水,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世宗登极,还有人要查书。贾人委托侍应生,半年拿不到一张纸。有一天,我关了图书馆的门,做了一件事。侍者从洞里窥视时,看到一只巨大的手,抓着一支笔,正在写书,书已经写完了,屋梁被梯子遮住了。我等打听出来,偷了去交贾人。贾人呈满人,故擢升。”这种说法是真是假,或者说是一条首次被引用的线索,不得而知。
以上种种传说都未能说明问题的本质。雍正的真实意图,必须一层一层剥去假象,从头开始。
查思庭,字润木,号恒普,又号。茶城。傅宇是一名学生。在康熙乙酉(1705)被封为衙魁,次年在连洁中进士。由翰林院的庶吉士编辑。吴佳(1714)为湖广副考官,吴旭(1718)为三晋主考官。经吏部尚书隆克多推荐,特令在内廷行走,并被授予内阁学士、礼部侍郎等职。左都钦差大臣蔡慎作推荐,授礼部左侍郎,加宴讲官。没想到,后来出现的这个大案,根源就在这两个裁判身上。
查学识渊博,才华横溢,但也难免有一些骄横跋扈的名士,常常在笔端发泄他对当时现实的一些不满。清史专家邓之诚也在《清诗年谱》中记载了他的诗《除夕之感》:“能吃白石之家,堪居,解为金官,清廉”,称之为“语含讥讽”。又《代太子寿谋》曰:“柳花满枝,朝廷爱随久。第三春,当献寿辰于近龙楼,华少为佳。”邓之诚说:“王子和和他一起生活的人都不知道他是谁。玩一句‘朝廷爱将’,要么是椒房,要么是内侍。诸王被交通宫禁止,怎么可能避开雍正时期,情况一度被隆科多推荐!可知这是朝廷之亡之祸。”说这种说法不是人说的,是很有道理的。查思庭喜欢玩文字游戏,嘲讽时事,生性疏淡,说话尖酸刻薄,在日记中常常有意无意地暴露出来。
就在命案发生前不久,也就是雍正四年(1726)四月十一日,雍正又做了一次文字狱——钱案,为了显示自己的“皇恩”和“宽大”,他耍了一个花招,写了一个别出心裁的诏书:“皇上以其(暗指钱)辱没其名。当时海宁的京官,如礼部尚书陈元龙、翰林院编辑许仪等,都要“奉旨”作诗。当然,查思庭也不得不批评钱史明。他写了这样一首诗来表明自己的心意:“耻于无知,读书如笑一生。暧昧的话忘了面子,荒诞的话特别邪恶。慈悲的网和宽大的斧颈,百年的耻辱。从今以后,我将回到我的故乡,捂嘴的人将会以我的名字为耻。”虽然《皇帝的主张》这首诗言不由衷,只能是“官样文章”,但查思庭万万没想到的是,五个月之后,灾难就降临到他的身上,下场比钱还要惨得多。
查斯丁的诬陷,从“考题”上打开了“缺口”。中国封建时代实行的是科举制度。明清时期,一个秀才要通过县考、府考、书院考,才能获得学生(秀才)的资格。接下来,正式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乡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在首都和各省首府举行,获胜者被称为举人。乡试一般在农历八月,所以也叫“秋考”。按照规定,考试题目全部选自四书五经中的句子。
雍正元年,查思庭在山西中了乡试,被任命为考官,他也出考题。他选了两句话:“别管别人,不知道自己懂什么”,“与民同乐”,“听郑”。这三个问题都很公正,没有被雍正抓住。这大概与雍正认为时机尚未成熟有关。
然而,三年后,雍正四年秋。查思庭被任命为江西省考主考官时,厄运终于降临到了他的头上。按照惯例,查思庭出了几道测试题:第一道题是“君子不以言引人,不以人废言”,出自《论语》;三问,“用之则成道,不用则不知所措”,出自孟子;分两个题目:一个是《易经》“天地之爱可见”,一个是《诗经》“百室满,妇孺安宁”。本来都是标准的,没有瑕疵的,而且我主持省考的时候,行动非常谨慎,对关节的检查和防范非常严格,考试顺利结束,一切正常。
但雍正无中生有,以“有人举报”为借口,突然对查思庭“动手术”。事实上,一个蓄谋已久的事件发生了。雍正帝把调查中发现的三个题目联系起来,说:“今天调查中发现的经典,前有正字,后有停字,‘正’字有停。”此外,罗志其他考题和日记文字发现矛盾文字,* * * 42,定为“大过、怨恨、诅咒”之罪,在狱中发现,死后屠尸,又是一个指征。哥哥查思棠、侄子查济被流放三千里(查已年过八旬,不久死于守备)。人们被英雄流放或奴役。只有他的哥哥著名诗人查·沈星和他的儿子被“宽大处理”。后来民间有附会,说查思庭题中“魏敏芝”(出自《礼记·大学士》)三个字,被“魏”“之”三个字斩首。这大概是因为查思庭写了一部《魏徵录》,后来的几章就是由此产生的。
查思庭案虽然也属于文字狱的范畴,但由于它与隆科多案和蔡威案联系在一起,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实际上,是雍正为了削弱和打击其派系,进一步去除了隆克多的“连环案”。隆科多是雍正的亲舅舅。康熙去世前,借助佟佳氏弟弟的特殊关系,先后担任国子监(主管蒙、藏、新疆少数民族事务)负责人和步兵负责人,掌握首都治安力量。雍正即位后,表面上对隆科多很重视,但与年羹尧一样,隆科多也是一个“贪赃枉法,欺软怕硬”的人物,引起了雍正帝的注意。于是,在调查发生之前,先给年羹尧动手术,以王案为借口,依托曾任吏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要职的,解除年羹尧的职权,扣92项罪名,令其自杀;后来,蔡威被判有罪。查思庭曾受隆克多和蔡威的推荐,两人不可避免地有过交往,也就不可避免地被认为是隆克多和蔡威的帮凶。此外,查思庭有时会对现实政治和满汉关系表现出一些不同的看法,甚至发泄一些不满。对于雍正这种时刻紧盯臣下政治思想动向,政治嗅觉特别敏锐的人来说,自然被视为敌对势力,视为眼中钉,很快就会除掉。所谓的测试“怨恨和讽刺”,其实只是借口和遮羞布。
此案在茶泗亭大牢关了几个月后,龙克多因私藏玉器(皇家家谱)罪受审,王合议以四十一条大罪将龙克多革职,令其永远禁业,其财产由赃款补足,次子也受处分。第二年,朗科多死在看守所,这起“连环案”告一段落。
千古奇书《大义》
雍正帝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写了这本书,因为意想不到的情况,以及与他的继承有关的事故,在宫中寻求一个位置和秘密。其初衷是为了辟谣,结果适得其反。反而变成了自曝,让人信以为真。这部奇书史无前例,情节至今仍是个谜。
雍正六年(1728),Xi安发生了一起案子,却惊动了清宫里的雍正帝,让他坐立不安,痛定思痛。最后,他汇编了一本名为《伟大的正义感》的精彩书籍,这是曾静的案例。
用文字杀人,虽然不是清帝发明的,但也是清帝的“专利”,尤其是雍、甘父子。雍正初年对士人的攻击和迫害,激起了士人的强烈愤慨。于是,许多中下层知识分子不愿为官,在普罗大众中制造反清舆论,激起清军入关以来的反抗。曾静是这些知识分子的代表之一。
曾静是湖南的一位学者。他不想再参加科举考试,在农村教书。他被称为“普坦先生”。他不断在学生中揭露清军入关统治汉人的罪行,在群众中散布反清言论,著书立说,阐述自己的主张。他的《知新录》和《知几录》两部书,重点揭露雍正的“十大罪”,即谋父、逼母、杀兄、杀弟、贪财、易杀、酗酒、淫荡、忠人、管事,说他是少有的暴君。解释“华夷之分”的理论,让大家起来反抗满清统治,光复汉业。他深刻揭露了满汉地主对劳动人民的残酷剥削,号召人民起来反抗剥削和压迫。最后发展成了一场正义的反抗。
根据当时社会上广泛的舆论,曾静认为岳钟琪是一个可以策动反清的领袖,于是在雍正六年(1728)九月,派学生张西带着他写给岳钟琪的书信和《卫生工作者守营书》到Xi安策动他的行动。
岳钟琪忠于清廷,一点也不想造反。他现在能身居高位,他的战略智慧绝非一般人所能企及。曾静给他送信的时候,他想的是怎么处理,既不让雍正怀疑他,又能抓住谋反者。岳钟琪用诡计骗取了张西的信任,在获得相关事实后,他立即向雍正做了汇报。由于已被骗说出了内幕,不能再隐瞒真相,并坦白了自己与浙江、鲁的弟子严宏达和严欧达的联系。由于案情重大,涉及数省,湖南无法审理,于是将案件移送北京,雍正亲自指挥刑部审理。
曾静的案子要查,查出来都是旧账。雍正不得不宣布,曾静以不忠之心听信了云禅、云禅等人的爪牙散布的谎言,以此来搬弄是非,混淆视听,诋毁圣家。然后再查一下,你会找到吕留良的案子。曾静非常钦佩吕留良,认为吕留良有皇帝的才能,但他没有皇帝的命令。认为鲁学说的中心是“华夷之辨”,他对华夷之辨的研究和宣传是为了当皇帝,但最终没有得到机会。早在顺治十年(1653),吕留良就是秀才。从那以后,他不再追求名声。而是招弟子讲学,著书立说,一举成名。康熙十八年(1679),开始了博学多才、吟诗作赋的历程。官员推荐他,但他拒绝了。后来多次推荐他做官,都被他严词拒绝。最后他剪了头发出家了。虽然他住在山里,但他的影响和他的弟子仍然留在大江南北。人们争先恐后地读他的书,传播他的思想,成为鲁的弟子和孙辈。沿海和腹地的有志之士都风闻此事。人们钦佩他不仅是因为他学识渊博,更因为他反对清朝的骨气和思想。在他的思想中,“中国人和外国人的区别”是非常坚实的。他认为清政府夺取了中国的土地,颠倒了天地的位置,使人们坚持汉族的立场,再也不为义帝政权服务。在他的语言和文字中,他从不承认清政府是一个合法的政权。
雍正认为,打击吕留良和颜鸿逵不是杀二流、三流购房者的事,而是为了反驳他们的“华夷之辨”思想,消除其在知识分子中的影响。于是他发表了鲁、曾的著作和言论,并请官员写文章反驳。同时,他自己写论文反驳“中国人和外国人的区别”的理论。最后,雍正费了一番心思,决定了“非常烹”的策略。雍正想借此机会,对康熙倒台以来的各种流言蜚语进行一次总的清算,并把曾静案和曾静的忏悔编成一本名为《正义感失传录》的书,在全国发行,让读书人和王粲农村都知道。因为他最难过的部分是“世界上有人这样议论我”,他说自己看了曾静的《新记录》后“惊哭了”,被世界上一些人“冤枉”,想借此机会“洗白冤屈”。
《大义玄机》堪称封建专制时代皇帝编撰出版的第一部奇书。维持独裁的关键之一是神秘。秦始皇的“还好说点什么的人都犯这个罪”可以说是无知。对付政治谣言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宣传,时间久了就消失了。否则难免会出事,天下皆知,人们也会称之为欲盖弥彰,越描越黑。然而雍正不同意。他坚信自己的私德是清白的。“可以考天帝,可以* * *白天下亿万臣民。”
雍正七年(1729)十月初六,相关大臣提请对曾静和张西进行处罚。雍正则以二人在农村僻远,偶尔被谣言所惑为由,为二人的罪行开脱,并非“造谣”。第二天,他就从罪恶中释放出来,说:“我统治世界,不为私乐而赏一人,不为私怒而罚一人。”与此同时,当曾静和张西从惩罚中被释放时,他们承诺皇帝的后代永远不会为此而内疚。雍正还在圣旨中褒扬曾、张,说他们不仅无罪,而且有立功之功,因为送书的不是,造谣中伤的人无法追查,他的冤案无法平反。后来雍正命地方官带领曾静到江浙各地传教;带张西去湘陕传教。他们根据外貌宣传雍正仁孝、勤政爱民等各种优点;是阿奇纳和赛斯布莱克的爪牙推动世人说雍正坏话的恶意攻击。宣传自己被谣言迷惑,误判英明君主,表示忏悔。当时朝廷内外,全国上下,大家都不知道雍正的“十大罪”,真是适得其反。
对于吕留良,雍正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方法。虽然也是官员批判文章的合集,但是印刷发行到全世界。同时,让各省学术官员就吕留良案的人的处分问题征求学者们的意见,为惩治名人学者做好充分准备。经过两年的工作,雍正十年(1732)处理了罪犯:、颜鸿逵、卢宝忠(之子)被斩首屠戮,另一个儿子卢和颜鸿逵的弟子沈在宽被处死。其余陆、颜二家,皆被贬至旗地为奴。其他参与者,包括他们的学生、朋友、出版和刻写鲁书籍的人、发现这些书籍的人、知道不报告的人和处理不当的人,都受到了严厉的惩罚。
雍正对陆案、曾案的处理,是一次非同寻常的“超常烹调”,他曾表示对自己的处理沾沾自喜。对他极为不利的宣传,他敢公开当众讨论,还让不法分子自己出来当反面教员,使他们由被动变为主动。这种不同寻常的思维让当时的一些大臣目瞪口呆,真是第一奇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