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发明专利
2.将材料直接递交到专利局大厅或当地专利代理窗口或邮寄。提交方式:以电子方式或书面方式提交专利申请。
(1)以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提前办理电子申请人登记手续,并通过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
(2)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可以将申请文件等文件亲自交专利局受理窗口或送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亲自交当地专利局代办处受理窗口或送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
目前,专利局已在北京、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Xi安、武汉、郑州、天津、石家庄、哈尔滨、长春、昆明、贵阳、杭州、重庆、深圳、福州、南宁、乌鲁木齐、南昌、银川、合肥、苏州、海口、兰州和太原设立了代表处。
国防知识产权局专门受理国防专利申请。
接受并支付申请费
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后,将发出专利受理通知书和申请费缴纳通知书。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要求缴纳申请费。
缴费方式:缴费人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者其代办处缴纳专利费。
初审公布,进入实际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自发出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申请人未提出提前公布请求的,自申请日起18个月后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开,申请将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3.国家专利局发出受理通知书,正式进入审批程序。
4.缴纳申请费,除直接到专利局收费处和代办处缴纳外,还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款的方式缴纳申请费。
5.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初审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实质审查认为符合授予专利条件的,可以授予专利。不符合要求的,修改后重新提交进行复审。
6.经实质审查,专利符合发明的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授予专利权,并按规定缴纳专利申请维持费、当年年费、印刷费和证书费,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将公布授权的发明专利。
7.要求发明专利在先申请优先权的,应当提供该在先申请的有关资料。
在该部门申请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撰写申请文件-提交-受理并缴纳申请费-公布初审并进入实际审查-出具审查意见通知书和申请人答辩-授权-缴纳年费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申请发明专利时应当提供的技术资料
1.权利要求:对要求保护的发明的描述,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
2.描述摘要:概述发明;
3.描述:对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描述;解释与发明相关的背景技术;解释本发明的目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说明本技术方案的效果和优点;相关实验和数据证明其效果和优势。具体来说:
涉及机械领域的发明,应当提供产品专利的结构示意图,说明产品的结构和形状特征、各部分的名称、连接关系和工作原理。
涉及电学领域的发明,应当提供部件名称和部件之间的电学关系。
涉及化学领域的发明,应当提供具体化学物质的名称、制备方法和工艺条件。
对于涉及化学设备系统的发明,应提供各种设备之间的连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为准;必要时应附附图。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
对于依赖遗传资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不能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