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专利申请的原则
专利申请的四个基本原则:
1,书面原则
目前在中国申请专利必须提交书面文件,一切以提交的书面文件为准。但是,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中国专利局已经在少数涉外代理机构试行了部分申请的电子申请。
2.首次申请的原则
理论上,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因此,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相同内容的发明申请专利,专利权将授予第一个申请人。
如果两个人同一天申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一起申请或者转到其中一个人申请。如果协商不成,谁也拿不到批文。它只能作为技术秘密受到保护,或者成为自由知晓的技术。
3、单一性原则
所谓单一性原则,也就是一个发明一个应用的原则。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件产品中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在同一类别中使用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
申请类型的考虑:
当一项发明决定申请专利时,首先要考虑申请什么样的专利。既要在竞争中最大限度的保护市场,又要少花钱。专利法规定,除了方法专利,还需要发明专利,产品专利要看其在市场上的生命力。
一般情况下,除了开创性的发明,大量的新产品都适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有些产品只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才能获得市场保护。其优点是专利审批周期短,维护成本低,保护期短,符合产品技术更新快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