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两者有什么区别?如何申请专利?

什么是发明专利?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是最重要的一种。这里我们首先要问什么是发明?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都没有对发明进行定义,学者们对发明的定义也是众说纷纭。通过对各国专利法规定的理解和分析,可以认为发明是发明人利用自然规律对特定问题提出的技术解决方案。因此,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人只有向专利局申请这一技术方案,并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才能获得成功。对符合要求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当年年费,使发明专利申请正式成为具有专利各种属性的发明专利。

值得指出的是,发明不同于发现。发现就是揭示自然界中已经存在,但还没有被人们认识到的自然规律和本质。发明创造是利用自然界的规律或本质解决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发现不能申请专利。只有发明才能获得专利。这里还需要指出的是,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只是对特定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虽然这种技术方案的概念并没有被实践证明可以直接用于工业生产,并在获得专利权时做成具体的物品,但它是一种无形的知识产权。但这种技术方案的构思不能和那些单纯提出技术名称和想法,或者只是表达一个愿望的人相比,没有明确具体的实现方式,也不具备未来实现的可能性。显然,后者在专利法上不能称为发明。

专利法所说的发明可以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某些技术领域的发明不授予专利,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以及通过核转化获得的物质。计算机软件的发明取决于它是属于简单的计算机软件还是可以和硬件结合起来区别对待的特殊软件。后者可以申请专利保护。至于涉及微生物的发明,也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但是,微生物保藏证明应当按期提交。

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见,本实用新型也是一种技术方案。这与本发明有一些共同之处,但是在其他方面有重要的不同。第一,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产品应该是用工业方法制造的具有一定空间的实体。但该产品的制造方法、用途和用法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在实际应用中,如果申请的专利名称是一种产品,并且其权利要求中独立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是一种方法或者实质上是一种方法;或者在形状和结构上没有特点,属于不同工艺方法制造的同一产品。这些都不是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第二,实用新型必须有一定的形状或结构,或者两者的结合。产品的形状是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不可能是平面。产品的结构是指其组成部分的对应位置,它们之间的连接方式,以及它们之间的匹配关系。这种结构可以是机械的,也可以是电子的电路结构,即构成产品的元件之间确定的连接关系。或者既有机械结构又有电子电路结构,从而形成完整的技术方案,达到所需效果。这是实用新型专利的解释。

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

设计是指工业产品的设计,也就是工业产品的风格。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者其组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看出,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外观设计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组合的设计。发明和实用新型是基于概念上的技术方案本身,而外观设计是基于外观的具体形状或外形。如三维产品造型(电视、汽车外观)、二维平面设计图案(床单、地毯图案);颜色是图案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设计可以是立体的造型,平面的图案,辅以适当的色彩,有时也可以是三者的有机结合。

?(2)外观设计必须是产品外观的设计。顾名思义,设计就是对产品的设计,这个产品必须有一定的形状,能够自由活动,才能作为设计的载体。比如一幅画或者一个图案本身不是设计,但是如果印在产品上,这幅画或者图案就变成了设计。

?(3)设计必须美观。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必须具有美感。因为是工业品外观的装饰风格,这种美感要表现在商品表面的花纹、色彩或图案上,或者表现在商品的立体造型上。所谓的美感,应该是基于大多数消费者的眼光。

?(4)设计必须适合工业应用。这意味着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可以通过工业生产过程大量复制,自然也包括通过手工业生产方法大量复制。比如通过工业化生产可以得到成千上万个图案相同的脸盆或者暖水瓶,那么这种印刷出来的图案或者包括脸盆和暖水瓶在内的造型就是一种外观设计。

如何申请专利

在申请专利之前,需要进行检索,以了解之前是否有相同的发明或设计,并确定是否申请专利。

考虑申请什么样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如果是职务发明,申请人是单位;如果是非职务发明,申请人是个人。以公司名义申请并加盖公章。

提供发明者或设计者的名单。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时,应当向专利代理人提供技术交底书。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内容应当写成完整详细的说明书,该内容的公开程度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实现程度为准。并提供以下信息:

(1)姓名;

(2)技术领域;

(3)就申请人所知,陈述其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和评述有用的背景技术,并引用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四)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目的;

(五)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以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理解,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目的;

(六)与背景技术相比,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创造性;

(7)提供附图;

(八)参照附图,详细描述申请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最佳方式。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提供样品或图片。

申请专利的条件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在中国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被他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与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只要有新颖性就可以申请。这里所说的新颖性,应当不同于或者不类似于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过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