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级工法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福建省工程施工方法管理办法》,申报省级施工方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由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属企业集团推荐;
(二)关键技术属于省内领先水平及以上;
(三)经过至少三次工程实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总体技术必须由申报企业自行开发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开发;
(5)书写格式符合要求;
(6)内容完整,包括前言、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及应用实例;
(七)关键技术和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