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的滞纳金可以单独开发票吗?

逾期付款费用可单独向客户开具发票。

滞纳金是对未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征收一定比例的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措施。

滞纳金的特点是:

1,适用于金钱给付义务;

2.债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

3,可以重复,具体表现就是按日收费。

根据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将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主要适用于税务领域,但不限于此。在其他有交钱义务的管理领域,当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可以采取滞纳金,比如环境污染费。滞纳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对国家利益造成的损害,又可以避免因直接强加于相对人而对权益造成的损害,可以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因此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行政管理手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缴纳外,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从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购买、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印制和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十二条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栏目开具,全部一次性开具并加盖专用发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的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