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寡头案例分析

随着创新技术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创新技术许可的理论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创新技术的持有者分为制造商创新者和独立创新者。Kamien和Tauman(1986),Katz和Shapiro(1986)研究独立创新者;王(1998)和王(2002)被认为是制造商的创新者。本文在下游同步移动古诺竞争市场结构下,对技术创新厂商的特许权使用费特许经营策略和创新激励进行了比较研究。一.模式和基本概念

假设上游原料市场的供应商为对称古诺双寡头竞争结构,由I1和I2组成。下游产业由生产同质产品的制造商1和制造商2组成。下游厂商使用上游厂商提供的原材料生产最终产品,假设生产最终产品只有原材料成本。

假设下游同质产品市场所面临的市场需求函数是线性的,可以用P=a-Q=a-(q1+q2)来表示。其中,P为价格,qi为第I个厂商的产品供应量,i=1,2。A是市场规模,A越大代表市场规模越大。古诺均衡产量qi和均衡利润πi的一般形式为:

q1(c1,C2)=(a-2c 1+C2)/3;q2(c1,c2)=(a-2c2+c1)/3 .

π1(c1,C2)=(a-2c 1+C2)2/9;π2(c1,c2)=(a-2c2+c1)2/9 .

所谓创新激励,是指制造商在赢得创新专利方面愿意花费的最大支出。具体来说,当制造商1是成功创新的主体时,我们将∈⑴和∈⑴分别定义为制造商1和制造商2的均衡收益。同样,当厂商2是成功创新的主体时,分别定义为厂商1和厂商2的均衡收益。用фI(ψ)来表示企业I的创新激励,有:

二,古诺公司的非特许经营均衡利润和创新对创新的激励

下游产业是由生产同质产品的制造商S1和制造商S2组成的古诺双寡头竞争结构。开始时,两者的边际生产成本相等,即CS 1 = CS 2 = ψ W .那么古诺均衡产量和利润为:Q0s1 = Q0s2 = (a-ψ w)/3,π 0s1 = π 0s2 = (a-ψ w) 2/9。

现在假设S1获得创新技术,而S2的技术保持不变。那么制造商S1和制造商S2的边际生产成本分别为:cS1=w,cS2=ψw。公式(1)中的古诺均衡产量和公式(2)中的古诺均衡利润变成:Q * s 1 =(a-2w+ψw)/3 =(a-w)/2;π* s 1 =(a-2w+ψw)2/9 =(a-w)2/4;q * S2 =(a-2ψw+w)/3 = 0;π* S2 =(a-2ψw+w)2/9 = 0;ifw & lta/(2ψ-1);ifw≥a/(2ψ-1)

下游厂商对原材料的总需求为:q * = q * s 1+ψq * S2 =[a(1+ψ)-2w(1+ψ2)+2ψw]/3;ifw & lta/(2ψ-1);= q * s 1 =(a-w)/2 ifw≥a/(2ψ-1).根据计算,当1

第三,古诺的创新特许权策略

制造商S1和制造商S2的边际生产成本分别为:cS1=w,cS2=ψw。如果创新者以生产提成的形式许可其技术,则有:cS1=w,cS2=ηw,其中单位产品的提成率为r=ρw,η=1+ρ≥1。可以看出,特许经营前后厂商S1的成本相等,而厂商S2的成本由特许经营前的ψw变为特许经营后的ηw。两个下游厂商的均衡产量分别为q * s1 = (a-2w+η w)/3,q * S2 = (a-2 η w+w)/3。当w < A/(2η-1);当w≥a/(2η-1)时=(a-w)/2=0。

1.上游制造商的最优供应策略。上游厂商同时向下游两家厂商供应原料,当1

2.下游制造商的最优版税许可策略。当1

通过比较可以得到如下命题:命题1:给定上游双寡头市场结构,相同初始条件下,下游古诺厂商特许经营的最优策略如下:1)当1 ≤ψ时

4.授权前后古诺制造商和技术创新制造商的创新激励比较

从前面的分析可知,无特许权的创新者的创新激励фNi(ψ):当1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命题:

命题2:给定上游的双寡头市场结构,两个初始生产技术相同的下游古诺厂商有如下结论:1)当创新规模较小时,即1.3099

本文的研究对于上游制造商确定最优供应策略,下游创新者确定技术特许经营策略,提醒下游技术弱势人群重视创新或优化与原材料供应商的合作,以及政府制定科技创新政策具有重要意义。政府可以鼓励一些企业的R&D;d活动,引导有望更有益于社会的厂商创新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