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经典法律故事:为什么夏威夷的椰子树不结果?

夏威夷是一颗绿色的翡翠,是美国的第50个州。位于太平洋中部,属湿润海洋性气候,终年气候温和,鲜花盛开。该岛的首府瓦胡岛,在中国被称为檀香山,拥有蜿蜒的海岸,广阔的海滩,清澈的海水,白色的沙滩和婆娑的椰林,每年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许多游客。

在这片被誉为度假天堂的海滩上,有著名的“良多”。一个是美女多。这里是与澳大利亚的迈阿密、墨尔本和巴西的里约热内卢齐名的世界著名的“世界四大海滩”之一。沙滩上,每天都有美女如云。第二是椰子树多。层层叠叠,青翠欲滴的椰林,伴着白水沙滩,绵延数十里,异域风光无限,令各国游客流连忘返。

夏威夷的椰子树和世界各地海滩上的椰子树一样,果实累累。香甜的椰子汁和硕果累累的椰子树曾是这个旅游景点吸引游客的重要优势。然而,从20世纪60年代的一天开始,一场意外的“杀椰案”发生了,改变了夏威夷椰子树的命运。

原来,那天,一名美国游客正躺在沙滩上晒太阳。突然,一阵大风把一个熟透的椰子从20多米高的树上刮了下来,不偏不倚地打在了游客的脑壳顶上,他死而复生。

死者的弟弟是华盛顿州的一名律师,精通民事诉讼。他突然接到哥哥去世的消息后,匆忙飞往夏威夷处理后事。在事发的沙滩上,他四处打听:这棵椰子树的主人是谁?当很多人告诉他这棵椰子树属于州政府的时候,他做出了一个决定——起诉州政府!向夏威夷法院提起了诉讼。这起“杀椰案”终于在新闻界引起轰动。三个月后开庭,据说台下挤满了各国记者。

在法庭上,死者的弟弟提出了起诉州政府的理由:夏威夷是公共海滩。海滩上的椰林也是公共财产。夏威夷州政府直接负责管理这个公共娱乐场所的所有公共设施,如海滩、游泳池、道路、沟渠、路灯、厕所、围栏和椰子树等。凡这些公共设施年久失修、失控导致游客人身伤亡的,夏威夷州政府在管理上有不可推卸的失职责任,有义务对伤亡人员进行经济补偿。生命的代价是什么?生命无比珍贵,无价。而且,死者生前是个经营大生意的成功商人。因此要求州政府赔偿死者家属一笔天文数字——6543.8+0亿美元。

被告夏威夷州政府代表律师在反驳原告时,据说引用了中国的一句古话:“天灾人祸,各有各的命运”。第一,州政府在椰林各处竖立警示牌,告诫游客小心椰子,对游客已经做到了极致。第二,事故纯属偶然。说着说着,有人躺在一颗熟透的椰子下,正好,有海风吹来。在各种自然现象的共同作用下,发生了不可预知的“不可抗力”。传统上,从来没有人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负责。所以州政府不需要赔偿死者一分钱。如果它要抱怨,只会怨天尤人。

原告立即反驳说,州政府单方面竖起的警示牌完全侵犯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游客花钱旅游,却不允许这里靠近,那里旅游。这个消费者的权益在哪里?游客的自由在哪里?至于辩护律师的“不可抗力”论,更是荒谬。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甚至无法预测的自然力量,如火山、地震、飓风等。,而且椰子从天而降的力量绝对不是“不可抗力”。夏威夷到处都是椰林和游客。每天都有海风,每天都有椰子掉下来,随时都有砸死人的危险。州政府竖起了警示牌,证明他们已经预见到了这种危险,而不是“不可预见”。问题是州政府虽然预见到了危险,却没有尽到积极移除的义务,而是采取限制游客自由的消极方式来敷衍。花了大笔广告费吸引了大批游客,却让千千成千上万的“椰子炸弹”悬在头顶。发生伤亡事故时,用“我已经警告过了”这几个字来推责任。这不是失职,无视公民的生命、权利和自由。这是什么?

中国的法律是成文法,而美国的法律既有成文法,也有英国判例法。成文法的特点是“以条为据”,判例法的特点是“遵循先例”。但这起“杀椰子”案在美国是史无前例的。既然没有先例可循,那就只能靠法官的良心来处理和“裁量”了。在这里,法官的知识和良知确实在法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他的屁股是坐在“官”的一边还是“民”的一边?还是不管官民,只是坐在自由正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