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词的规则是什么?
李清照《词论》对词的节奏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盖诗分平边,而词分五音、五音、六律,且有清、浊、轻、重。”有些语调既押韵又押韵。在这些噪音中,有一些要求特殊入口、出口或入口。还规定了每个声调的句式长度和句中词的层次。传统诗歌中,格律诗的格律是最严格的,字数、层次、对仗都是根据修辞学、美学、音韵学的原理来规定的。所以元代方回的《应吕魁·隋》说:“文之本为诗,诗之本为法。”抒情的歌词,每一个字都要按照拍子的分数来填,在语音和谐方面比格律诗的要求更严格,使得字的语言语气特别优美。然而,词风之所以为广大词人所用,除了章法之外,还有相当大的使用自由度。词的解放者也远多于诗。
首先,有大量不同节奏句式的和声形式,作者可以在非常宽的范围内选择符合创作需要的词的语气。据清代康熙编纂的《辞谱》记载,共有826个声调,2306种体例,其中有许多尚未收集。各种词和声调的长短、句式、声音都有很多变化,适合表达和描绘各种情感意象,无论是喜还是悲,是刚还是柔,或者是悲与乐的混合,刚柔并济,都有相应的词和声调可以作为宣泄的窗口。
再者,音色和风格的改变和创造是没有限制的。知道旋律的作者可以创造他们自己的音调和变奏。康熙《词序》说:“遣词用调,字数固定,句长固定,声韵平仄,无分别,方能和谐。”但如果看《辞赋》所包含的句式、层次、用韵、同音字的字数,就可以看出古人在填的时候有相当大的自由度。字的韵往往比诗的韵宽,有时甚至四声可以通或代,也有方言。比如《满江红》的音准一般用押韵来唱,表达坦荡荡的感觉,而岳飞的《满江红》(怒冲冠)则表达了激烈强烈的感情,使人慷慨悲愤,用韵来唱。而姜夔的《满江红》(贤母来时)白日梦中的湖上女神,却变了韵,声音和感情都变得轻松自如,充满了潇洒和趣味。姜夔《长亭怨慢》序曰:“我喜自作乐,初意长短句,后与法协调,故前后多异。”这个词里有一句话,比如:“读书人多,谁能种一棵亭子树?”如果树有感情,就不会那么绿了!”“黄昏时分,遥望高城,只见群山无数。朗威也去了,他怎么会忘了玉环是另外付钱的呢?“风景抒情,舒坦自在,浑如散文。但由于作者对旋律的深刻理解,虽然自由运用长短句,但自然符合节奏,适应演唱者的音色。”随心所欲而不逾矩”是自由与法律高度统一的产物。
词的格律宽和格律严有一个发展过程。从唐代到北宋初期相对宽松,但从北宋后期到南宋时期越来越严格。不同时期不同的作家对试听的规则也有不同的要求。如果有人觉得苏轼的词跑调,就有人为之辩护。陆游《旧学寺笔记》云:世称东坡不能吟,故乐府不谐。晁涛曰:“邵生初,后记东坡七夕词后诗中又有云:‘宋终,东坡异边上,东坡自醉唱阳关曲’。然后你不会唱歌,但是你豪放,不爱剪来调耳朵。”《东坡七夕诗后》云:“曲终人散,感风雨紧迫。”从其他记载中也可以看出,苏轼的代表作品,如《水貂头》(明月几时有)、《念奴娇》(不归河),也有被“好人”传唱或欣赏的,可见两者还是和谐的,只是有些地方突破了音律的束缚。一般来说,如果你不太遵守节奏,你可能会失去词的魅力,如果你遵守法律太严格,它会成为一个枷锁。重要的是用节奏为感情服务。比如李清照之前,作者更注重声韵,而李清照则选择声韵,用多齿多舌音的词,营造出情景交融的特殊艺术效果。看得出来,她要求歌词的严格论证,却是自由地用来突破陈规,进行创作,而不是把自己绑起来。宋代的许多妙词,虽然篇幅散,自由滚动,类似于口语和散文,但背诵起来却富有韵味和节奏感。这个谜值得欣赏。有些例子不一定是可取的。如张炎《词源》记载,其父张数写“惜花春起”:‘窗深’。‘深’字音不一致,改‘深’字;不同意就改成‘明’,这是歌的开头。这三个字都是平的,胡玮炜就这样?盖五音有唇、齿、喉、舌、鼻,故可分为轻、清、重,故平声二字可上可下。“按‘深’、‘幽’、‘明’的场景,是如此不同,以至于有所变化。即使完全适应了歌声,严格遵守了规律,也不是一种值得效仿的文学创作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