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正!请举报石家庄房产中介的以下行为。
日前,石家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下发了《房地产租赁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对房地产租赁机构乱象进行专项整治。相关部门将根据职责重点整治房地产租赁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以下行为。
以下是12不良行为类型: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房屋出租、出售的重要信息,欺骗、误导他人出租、购买房屋,或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发布房源信息。
2.向交易当事人隐瞒房屋租赁交易真实信息,或者自行接管或者出租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从中赚取差价。
3、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屋,捏造并散布价格信息,收取不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4.违规开展首付贷、租房消费贷款,包括违规提供首付贷、租房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5、未按规定实施房屋网签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包括房屋租赁交易合同通过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备案。
6.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开展中介租赁业务的。
7.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
8.非法占用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恶意扣收保证金、租金等押金或者保证金。
9.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10.方便客户对同一套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格的“阴阳合同”,非法逃避房屋交易税费。
11.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以伪造材料的方式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购条件的。
12,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呼吁广大市民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投诉和举报电话如下。
石家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3078760、66188396;
桥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8870086;
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6578264;
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6252963;
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6952635;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局:85095212;
正定新区建设和房屋管理中心:83509535;
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2188377;
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819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