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在进行专利交易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专利交易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转让方应向受让方交付材料。

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和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变更记载事项和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授权委托书等。(如果申请是PCT,还应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中国专利局向转让方出具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复印件等。

转让方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合同附件(即与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证明。指最近的专利年费缴纳证明(或专利局专利法登记簿),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宣告请求中作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

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传递信息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信息传递时间

如何以及在哪里传递信息

转让方应通过当面、挂号信或航空运输的方式向受让方提交上述全部资料,并通过当面、邮寄或传真的方式向受让方提交资料清单,通过当面或邮寄的方式向受让方提交航空运单。

所有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三、专利的实施和许可及处置方法

转让合同签订前,转让人已经实施了该专利,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人可以继续实施或者停止实施该专利。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转让方应当停止实施该专利。

转让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自转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四。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涉案专利权转让费应当一次性缴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或专利局公告后,受让方应将全部转让费汇入转让方账户,或以现金(或当面)方式汇给转让方。

涉案专利权转让费采用分期支付方式,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或专利局公告后将部分转让费汇入转让人账户;转让方交付全部材料后,受让方将剩余转让费汇给转让方(或当面支付);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托收、现金支付等。),而现金支付地点一般是合同签订地。

动词 (verb的缩写)专利权撤销和无效的处理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规定,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专利权被撤销或者被宣告无效时,如果没有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转让方没有恶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不会向受让方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也不会返还全部资料。

转让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者转让方故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应当返还转让费。

当他人向专利局提出撤销专利权的请求,或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关于发明专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转让合同成立后,由受让方负责抗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不及物动词过渡条款

转让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应保持专利的有效性,直至在专利局登记和公告之日。在此期间,年费和续展费(1992 12 31之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由转让方支付。

转让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受让人负责维护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抗辩以及应诉无效诉讼等。(也可以约定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维持专利权效力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过渡期内,转让方或受让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转让合同终止。

七。税费

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中国公民或法人,则转让合同中涉及的转让费应缴纳的税款应由转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税法缴纳。

如果转让方为境外居民或单位,转让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八。违约和索赔

致转让方:

如果转让方拒绝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并办理专利转让手续,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

转让方无正当理由(包括向专利局变更记载事项)未向受让方交付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材料的,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逾期两个月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致受让人:

受让方拒绝支付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返还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受让方未支付转让费的,应按每逾期一期(次)支付违约金。逾期两个月,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方案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根据转让合同的条款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当提交受让方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专利管理机关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且无法达成协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X.合同的生效

转让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自双方对说明书的变更在专利局登记和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希望可以点击采纳我的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