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转让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居民企业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第82号)的有关规定,自2015 10 1起,全国范围内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含,下同)非专有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计入企业企业以非独占许可方式转让5年以上的合格技术,仅限于其拥有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