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法律分析: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主要受技术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调整,并应遵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由于此类合同纠纷的审理往往涉及专利法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将此类合同纠纷视为专利纠纷,并规定指定管辖,而普通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可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需要指出的是,解决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的合同纠纷,仍然采用“仲裁或审判”的原则。当事人在技术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没有在技术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不同于其他解决专利纠纷的方式。一般不允许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调解,因为调解决定没有法律效力,只能由当事人自愿履行,不允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专利申请权纠纷是指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条本章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关于婚姻、收养和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应受关于这种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管辖;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适用本部分的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以两种以上文字订立的合同文本,其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的,各文本中使用的词语应当具有相同的含义。如果各文本中使用的词语和表述不一致,应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