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请求问题

问题1:发明专利请求英文信息表有什么用?我必须填写它吗?

申请人是中国公民,所以你可以留空。

问题2:什么是分案申请?

当一项专利申请包含两项或多项不同的发明时,该专利申请违反了单一性的要求。为了正常进行审查程序,有必要删除不属于同一发明的部分或者将其作为单一案件适用。如果作为单一案件适用,则新案件被分成单独的案件。

问题三:“优先权”是什么概念,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优先权?

所谓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一个国家首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在其他国家就同一主题提出专利申请时,可以享有先于其他申请人的权利,即以其在第一个国家提出申请的日期作为在该国的申请日。

我国专利法对外国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作了如下规定。

(1)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十二个月内在外国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在外国就外观设计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同时在中国就同一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按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

(二)国内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中国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向专利局就同一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前的申请不能作为主张国内优先权的依据:A已主张外国优先权或者国内优先权的;乙方已被批准授予专利权;c属于分部申请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