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专利申请需要注意什么?
2.申请文件邮寄的,应当以挂号信方式发送。不能用挂号信邮寄的,可以用特快专递邮寄,申请文件不能用包裹邮寄。挂号信除注明专利局或其代办处的详细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外,还应标明“申请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等字样。申请文件由快递公司提交的,以专利局及各专利局代办处实际收到之日为申请日。挂号信应该只包含相同的申请文件。邮寄后,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挂号回执存根。
3.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时不接受样品、样本或模型。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提交样品或者模型时,在专利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应当出示审查意见通知书;邮寄的,应当在邮件上写明“应审查员(姓名)要求提交模型”的字样。样品或模型的体积不得超过30cm× 30cm× 30cm,重量不得超过15kg。易腐、易碎或危险货物不得作为样品或模型提交。
4.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条: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的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科学技术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用语;外国人的姓名、地名和专业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名的,应当注明原文。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提交的各种证明文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具中文译文;期满未附的,视为未提交证明及证明文件。
5.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申请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报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和期限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保密专利申请经审查未发现驳回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保密专利权的决定,颁发保密专利证书,并登记保密专利权的有关事项。
6.专利申请的提交形式:申请人可以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提交专利申请。
(1)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提前办理电子申请人登记手续,通过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
(2)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可以交至专利局受理窗口或当地专利局代办处受理窗口,也可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