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国土局
陈市委书记、主任
贾市委书记、主任(2010后7月28日)
孙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党组成员、副主任
贾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傲兵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赵会光,副主任兼工会主席
茂府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庞明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陈简介:汉族,叶县联村乡村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2月加入中国* * *生产党,大学学历。1979~1981年,就读于许昌师范学校;1981 8月~ 1983 4月,在叶县教育局工作;1983年5月至1991年2月在叶县团委工作(其中,1984年4月任副书记,1985年2月任书记);1991年3月~1993年2月,任叶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团委书记;1993年3月~ 1996年2月,任叶县常存乡乡长;1996年2月~ 1998年8月,任叶县马庄回族乡党委书记;1998年8月至2002年10月任叶县龚店乡党委书记;2002年6月5438-10月任叶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10 19年4月至7月28日,任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叶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贾简介:河南省叶县人,男,6月出生,1960,165438,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在1978至1998部队服役,历任战士、排长、连长、营长、副团长、参谋长;1998-2004年任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征收办主任;2004年3月至2010,任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卫东分局局长、党总支书记;2010年7月28日任叶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2010,该局有13个职能单位,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纪检监察股、政策法规监督股、规划股、用地股、耕地保护股、地籍管理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环境管理股、信访办。按乡镇分有17个基层国土资源所;直属机构8个,分别是叶县土地收购储备开发中心、叶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叶县土地整理中心、叶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叶县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叶县测绘院、叶县土地勘测规划队、叶县坤成地价评估所。县行政审批中心设有国土资源服务窗口。
土地资源截止2010年底,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38908.8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81268.4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8.5%。耕地利用现状如下:水田无灌溉和王天田,有水灌溉75092.17公顷,旱地6176.26公顷;园地面积258.7公顷,占0.17%;林地面积为18860.49公顷;草地2695.28公顷;居住及工业用地面积16003.38公顷,占13.58%,交通用地面积4745.438+0公顷,占3.42%;水域面积11636.70公顷,占8.34%;未利用土地面积3439.90公顷,占2.48%。
耕地保护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机制。年初,叶县人民政府与全县18个乡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耕地保护责任;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新设立大型宣传板12块、基本农田保护板27块;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4个耕地储备项目,储备面积190.36公顷。常存乡土地开发项目实施验收,新增耕地62.55公顷。申请两批耕地储备项目,总规模1144.47公顷。建成后可保留耕地908.66公顷。加快土地整理和土地综合整治。实施任店镇土地整理项目,整理规模639.4438+0公顷,完成后新增耕地19.46公顷;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确定两个试点村,面积1.80万亩。已完成科研、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并组织县级专家进行评估。2010年度,圆满完成全市划定的责任目标任务,耕地不少于80812.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1493公顷。2010年将连续十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2010 2000年5月5日,叶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平顶山市政府审批(平政图[2010]16号)。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要求,完成了叶县西郊110 kV输变电工程、马头山风电场工程、孟庙至平顶山西段铁路第二双线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2010完成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和区位调整用地的规划审查。2010完成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第四批农村建设用地转用规划审查。
土地利用管理全年提供土地28宗,面积3619亩。其中出让土地22宗615.8亩,出让金总额1.51亿元,超额完成年初县里下达的3000万元出让金目标任务,同比增长237%。增加存量土地供应,供应存量建设用地237亩。对全县现有土地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闲置低效用地92宗,面积3200亩。同时,积极开展“城中村”和旧城改造试点工作,拟定全县《关于进一步推进旧城改造的若干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地籍管理2010,* * *登记发证69个,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55个,集体土地使用证4个,他项权利证10个,无错漏。在登记发证过程中,严格控制审核,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对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未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经营性用地、协议出让底价低于底价、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土地登记设定抵押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不予登记。2001年完成新农村建设测绘、卫星执法点测绘、各类建设用地土地勘测定界和地籍测绘430宗,面积2.33万亩。
建设用地管理* * *全年组织征集1个乡镇批次、8个城市批次、3个单项选址项目,总用地面积3180亩待批土地、988亩待批土地;2010完成叶县第一批和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审批。首批挂钩项目涉及叶县任店镇双河营村、前营村新农村建设,占地8.5938公顷。第二批挂钩项目涉及叶县城关乡、龚店乡、杨庄乡三个项目,面积6.7253公顷。积极配合高速公路指挥部和叶舞高速公路公司完成22公里高速公路的路、沟、渠改造。积极组织叶县两个产业集聚区的土地勘测定界、建设用地审批和征地补偿协议签订工作,为东希望集团654.38+20万吨制盐项目和钟平能化集团2万吨帘子布项目早日开工,为钟平能化集团宜城碳化硅和河南丰丸源橡胶早日入驻平顶山化工园区做出积极贡献。
矿产资源叶县已发现的矿产资源以非金属为主。其中,已开发利用的资源有岩盐、白云石、粘土、铁矿、高岭土、河砂和建筑用石;未开发的资源有滑石、石墨、大理石、花岗岩、硅石(石英岩)、含钾岩石、型砂、细石、灰色粘土页岩、重晶石、硅线石等。其他矿产资源包括锰矿、白石粉、杂色陶瓷土、胶磷矿、金和铜。
认真检查矿产资源管理情况,对全县所有13采矿单位进行年度检查;继续全面推进矿业权有偿出让制度,加强对矿业权转让和转租的监管;切实做好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工作,为叶县矿业秩序好转打下良好基础;做好地质勘探的监督工作。从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技术规范、工程质量等方面对2006年以来在叶县立项的勘查项目进行监督;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全年入库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338万元。
执法监察开展了卫星片第十次执法检查和违法用地专项整治。* * *拆除违法面积10.33亩,复耕土地460438+0亩。通过依法完成用地和拆除手续,违法比例最终降至9.4%。2010继续推行动态巡查制度和违法案件报告制度,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叶县国土局多次向叶县县委、县政府汇报,配合参与公安机关、监察、发改、建设、电力、环保等部门组织的县委、县政府联合执法行动,15次,出动执法人员6000人次。积极配合开展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县内无证开采、非法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和乱采滥挖各类矿产资源;继续巩固粘土砖窑改造成果,未出现回潮现象。
信访工作2010开展“百日整治”和“化解社会矛盾年”工作,将信访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实行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全年,* * *接待来访388人次,计118批,立案侦查23件,全部结案。市长县长热线15,回复率100%。北京市非正常上访率达到100%,未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
(王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