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销售专利侵权产品时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销售的专利产品或者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层意思:
(1)只要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侵权产品,就构成专利侵权。也就是说,未经许可销售他人专利产品,肯定是侵权行为。
(2)能够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需要出示正规的购买合同和官方发票,以证明产品的合法来源。在这里,这些材料主要用来证明行为人的“善意”。
(三)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行为的责任。未售出的侵权产品不得在市场上再次销售,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合理费用。我希望我能帮助你采纳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