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公司靠谱吗?

如果你自己处理或者找一些不专业的人帮你处理,可能会给你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风险。你去第一家银行,不知道他个人对这家银行的要求,结果可想而知。这一定是个悲剧。你将去第二家银行。你不知道别人的要求,去了之后却被拒绝了。但是你去了第三家银行,明明符合其他银行的要求,但是你也会被拒,因为你之前去过,被拒过两次。人家会觉得你是高风险,所以现在你的征信都花光了,哪里都去不了。

事实也是如此。比如直接去第一家银行,还是可以贷款的,但是利息达不到你想要的要求。你要三年,他只能交一年。你先要利息,他只能给你等额本息。这些情况会给你造成一定的时间损失和经济损失。

专业的借贷机构可以帮你完美避免这些情况。借贷机构的出现会帮你匹配更多的渠道,为你量身定制产品。一般正规贷款机构和合作贷款人都需要自己严格审查。一般除了银行之外,有正规放贷牌照的机构,如地方商业银行、小贷公司等,都可以提前为你筛选,自由放贷。

毕竟这两年常规贷款的种类还是很多的。我们还会分析各种还贷方式的优缺点,为您规划后期还款计划和融资路线。对于即将到期的贷款,我们会定期提醒,提前与您沟通。当你的资质和兴趣不匹配的时候,提醒你尽快结清一些不划算的贷款。

相关问答:贷款公司有哪些套路?助贷公司的套路列举如下:

1,以“零利息”吸引客户

“零利息”、“低息贷款”、“当天申请、当天放款”、“免费办理”是很多中介公司用的方法,但真正能做到的很少。羊毛出在羊身上,没有利息或者利息低。一般来说,服务费、管理费、咨询费会从其他途径收取。

2.会员服务

会员服务是一种典型的盈利方式。需要融资的客户需要购买一个会员才能享受服务。可能听起来很高。打包一些服务给客户买,让他们享受VIP服务,比如半年服务,一年服务。但一般来说,会员费只是第一步,之后还会产生或多或少不同的费用,所以购买时请谨慎。

3.中途处理“涨价”。

其实这种方法在贷款圈里还是挺常见的。起初约定的费用在办理过程中突然“增加”,反而让客户左右为难。信息已提交审批。不申请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就算再找别人处理,也不知道会不会出现同样的问题。同意增加费用。觉得不甘心,总觉得被困住。

4.专业词汇误导客户。

不是所有的贷款客户都能看懂那些贷款条款,尤其是遇到专业术语或者计算公式的时候,不知道要还多少钱。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一些女性或者年长的朋友身上。因为不懂,也没有能力分辨对方的对错,所以在侃侃互相交谈时,一般都是默默买单。

5.黑名单也可以贷款。

非法贷款公司承诺黑名单可以操作,但需要为客户打包资料,费用从几百到几千不等,或者为客户推荐高息贷款。

6.安排贷款

正规贷款需要根据客户的收入、工作、征信、住所、负债等情况。不是65,438+000%的贷款都可以办理。很多客户认为贷款是为了急用贷款而安排的,往往钱花完了,贷款还不上。

7、能办理信贷。

信用报告是中国人民银行要求银行等机构提交的个人金融相关信息的集合。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一旦提交,就不能更改或删除,除非提供的证据有误,可以申请修改。信用调查的记录期限为5年。如果可以随便改,那么征信报告本身就没有信用。

8.不平等条款

比如你借了5万,但是让你用一辆价值65438+万的车,逾期不还,车归对方所有。

9.应先扣除利息

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先计算利息,从借出本金中扣除。也就是说,借款人实际收到的金额少于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少的部分就是利息。

相关问答:套路贷有什么特点?常规贷款

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增加贷款金额、恶意制造违约、任意认定违约、销毁还款证据等方式,诱导或强迫受害人签订“借款”或“借款”、“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形成虚假债权债务的违法行为。,并以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1]

对于“套路贷”犯罪,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三人以上形成相对严密、固定的犯罪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套路贷”犯罪的,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2]。

“套路贷”的本质是一种打着民间借贷幌子的诈骗。“套路贷”已经具备了知识型犯罪的雏形,甚至一些法律从业者成为了作案人的“顾问”,给予其专业的“法律指导”,提高了“虚假诉讼”的成功率,获得了高额的犯罪收益。[

涉黑案件的特征、特点、性质、属性、社会影响、打击力度、管理办法

概念解释

“套路贷”以民间借贷为名,通过“虚增债务”、“让钱流走”、“任意认定违约”、“转账结算”、“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由于“套路贷”的隐蔽性,利用公权力“扫尾”,受害人很容易上当。警方提醒市民,尽量通过正当渠道借钱,尤其要警惕“空白合同”。[3][2]文史盛宴:可怕的“套路贷”——谈《真关西》中的“虚拟货币与真实契约”

温石岩

比如228读两万八

典型特征

“套路贷”犯罪的基本特征;

首先是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被告人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业务,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以“违约金”、“定金”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增借款合同”、“阴阳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对被害人明显不利。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的痕迹,故意制造受害人已经获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任意认定受害人违约,要求受害人立即偿还“虚增贷款”。

四是恶意抬高贷款额度。当受害人无力支付时,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扮演”其他公司与受害人签订新的“虚假借款合同”,以“平衡账目”,进一步提高借款金额。

第五,软硬兼施“讨债”,或提起虚假诉讼,通过一次成功的判决,达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6] [5]

财产属性

“套路贷”本质上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贷款本息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体现了借贷双方的意思自治,借贷本身和一定范围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即高利贷的本金和法定利息受法律保护,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2]

社会影响

“套路贷”犯罪的发展和蔓延,不仅直接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还容易通过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受害者卖车卖房还债等严重后果,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6]。

诱导不明真相的人参与借贷行为,造成了个人和家庭财产损失,影响了个人学习和生活,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7]

打击治理

2019年9月3日消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 *查处“套路贷”团伙案件18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651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5438起。[8]

2020年8月,北京市公安局机动侦查总队发现,朝阳区多个写字楼内存在以“包装”个人贷款为名涉嫌诈骗活动的“手抄贷”犯罪团伙。8月4日,北京警方破获3个“手抄贷”诈骗犯罪团伙,拘留犯罪嫌疑人129人。[9]

2020年9月,各地频频发生以取消校园贷(取消套路贷)为名的骗局,骗子们将目标对准了初入职场的毕业生群体。截至2020年9月,河北省廊坊市2020年受理撤销校园贷诈骗案件61起,涉案金额超过两百万元,而8月单月立案26起,涉案金额超过百万元。[10]

黑色箱子

北京

2019 19年2月3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三中院”)对北京市“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系列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林国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余刑期或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1]

雄安新区

5438年6月+2020年10月,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雄安新区首例“套路贷”刑事案件。判处二被告人徐某某、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4.38+0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12]

海南省

2065438年3月31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海口经济学院开庭,对赵等18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13]

湖南省

长沙市

2019年4月,在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长沙市公安局近日成功破获“11.07”特大“套路贷”涉黑涉恶系列案件,打掉“套路贷”涉黑涉恶团伙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544名。

2019年3月28日凌晨5时,专案指挥部通过远程可视化系统,全市出动警力700余人,在湖南长沙、昆明、广东广州、中缅边境等地同步展开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34名,解救女性受害人79名,现场查扣车辆19辆,黄金约65438+枚。[14]

2019 19湖南首例“套路贷”案在长沙县人民法院宣判。长沙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友强、邹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赛勒斯等18人分别被判处21年至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15]

上海

2008年10月23日20165438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黄等11人、张某等14人系列诈骗案作出判决,分别判处黄、谢、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6]

广东省

深圳

2019年2月22日,深圳首例“套路贷”刑事案件在罗湖区法院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他6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17]

2019 165438+10月1,深圳市公共技侦支队接手项目“1105”。165438+10月8日,支队组织部署收网。2009年20110年10月65438日晚,根据深圳市公安扫黄打非总队统一部署,支队配合扫黄打非总队开展全国统一收网行动,具体负责抓捕“1105”专案主要犯罪嫌疑人40名。知情人士向第一消费金融独家透露,刘雁南创办的有用分期案件被有关方面命名为“1105”。此案被捕人数达到1600多人的记录。[18]

广州市

2019 10 10月29日,广州市扫黄打非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广州市扫黄办”)10月29日通报,从165438起,广州警方在扫黄打非专项斗争中查封、冻结“套路贷”涉案财物。据广州市扫黄打非办介绍,与传统涉黑涉恶犯罪相比,新型涉黑涉恶犯罪的涉案财物往往数额巨大。其中,广州某区近期打掉的一个特大“套路贷”诈骗团伙涉案金额上亿元,涉案家庭和个人财产遭受巨大损失。[19]

2019年5月3日,广州荔湾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首要分子罗家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并处罚金8万元。[20]

东莞市

2019年3月28日上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钟浩波等18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一案。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4年至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21]

湖北省

武汉(城市)

6月19、18日,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主要针对大学生的“套路贷”案件。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徐某祥等人发放贷款300余笔,被害人涉及十几名在校大学生。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16案16人,非法拘禁1案1人,聚众斗殴,致2人轻伤,车辆受损,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汉南法院经审理认为,以被告人徐某祥、同案被告人李为首的犯罪组织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祥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2]

襄阳市

2019 165438+29 10月29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徐杨等13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徐杨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此外,责令其赔偿受害人1.8万余元,并占有房屋两间。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襄阳市首例涉及“套路贷”的案件。[23]

浙江省

温岭市

2065438+2008年6月,温岭市公安局对该犯罪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 * *抓获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263名,彻底摧毁了这个以吴永杰为首的特大网络“套路贷”犯罪团伙。

2065438+2009年2月26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一起“套路贷”典型案例。温岭公安机关打掉一个以信息服务公司为幌子实施网络小额贷款的特大“套路贷”团伙,* * *抓获犯罪嫌疑人263名,涉案金额400余万元。一些受害者因为无法承受软暴力的催收而被迫自杀。

杭州(城市)

2019年5月3日,19实施“套路贷”等有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受害者47人,其中大学生39人,直接导致1大学生自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判处组织领导人胡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2万元。其他主要成员分别被判处18至22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