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不构成专利侵权?

法律分析: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案件有: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专利权人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2.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销售的明知是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3.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为制造和使用做了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和使用的;4.将相关专利专门用于科学研究和实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拍摄、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不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相关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抄袭、剽窃;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进行录音录像并发表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六)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署名的艺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