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在什么阶段不能改变专利权人?

1,可以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说明书变更手续,并附具说明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

2.专利申请后甚至授权后可以变更专利申请人,包括添加申请人。但必须提交变更申请,由所有原申请人和发明人签字,缴纳200元变更费即可。

3.如果还在修改图纸,说明专利还没有申请。此时专利申请人完全由申请人决定,在申请之前任何事情都是可以改变的。

4.更改描述项目的步骤可以更改:

(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变更,200元。

(2)专利代理机构与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50元。

扩展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起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书面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授予专利权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对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及时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四十七条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执行的专利侵权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未按照前款规定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和专利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