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在科技创新板!实际控制人持股18%,申报稿错误较多,也顺利过会。
参加审议的5位上海市委委员是,袁,林永峰,陈晓,.本次会议三家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首先,富光股票
富光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注册资本114781943万元。是一家专业研究和生产军用特种光学镜片和光电系统、民用光学镜片、光学元件等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它是福建省重要的国防和民用技术一体化企业,也是全球重要的光学透镜制造商。实际控制人为何,合计控制公司37.69%的股份。本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如下:
审计意见:
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保荐人对发行人2018年度R&D费用中全玻璃和玻塑镜片分类统计及相关废弃物核算的结论性意见。
2.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保荐机构对高端核心技术产品和普通核心技术产品分类依据的核查结论。
上海市委会议提出的主要问题:
1.在首次问询回复中,发行人将大部分未纳入核心技术产品的产品定义为普通核心技术产品,纳入核心技术产品。改变统计口径后,采用核心技术的产品销售占比从不到50%上升到90%以上。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将产品分为高端核心技术产品和普通核心技术产品的行业依据,将大口径透射式天文观测镜头设计制造技术以外的其他技术定义为核心技术的依据。(2)报告期内高端安防监控镜头和车载及高端红外镜头的毛利率更接近普通安防监控镜头,车载及高端红外镜头的毛利率呈大幅下降趋势,说明将上述两类产品纳入高端核心技术产品的理由是否充分。(3)结合发行人核心技术所体现的定制产品在报告期内较小的收入规模和具体产品的应用情况,说明发行人的客户需求和未来市场规模,是否为以非定制产品为主营业务的公司。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事项的核查过程和结论。
2.申请文件显示,发行人采购的镜片主要用于镜片加工要求不高的产品,自制镜片主要用于高端核心技术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镜片和外包镜片加工支出分别为665,438+0,567,000元、654,38+0,322,099元和654,38+0,008,800元,占比分别为278,654,38+0%、344,654,38+0%和654,38。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以自制镜头为主的镜头销量、销售额是否与高端核心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及变化趋势相匹配,并说明原因。
3.申请文件显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控制37.51%的股份,第二大股东福建SASAC全资拥有的信息集团持股29.62%。本次发行完成后,何控制的发行人股份比例降至30%以下。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认定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并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控制权是否可能发生变化以及对发行人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事项的核查过程和结论。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R&D费用持续增加,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持续提高,但仍未能满足大客户对产品升级和商业合理性的需求。(2)建立并有效实施与R&D活动和R&D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3)R&D废弃物单独列项报批,但处置时与其他废弃物一起处理,R&D废弃物销售不单独核算,是否影响R&D费用核算的准确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事项的核查过程和结论。
二、华星源创
华星源创成立于2005年6月,注册资本3.609亿元。是国内领先的测试设备和全线测试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平板显示器和集成电路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应用于LCD和有机发光二极管平板显示器、集成电路、汽车电子等行业。实际控制人为陈文媛和张茜,持有公司93.15%的股份。本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如下:
审计意见: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逐项补充披露每项核心技术对应的产品销售收入。
2.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其作为苹果公司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是否存在被取消或不可持续的风险。
3.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保荐机构对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泰科集团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及相关信息披露的核查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委会议提出的主要问题:
1.申请文件显示,泰科集团不仅是发行人的前五大供应商,也是报告期内的前五大客户。2018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17年度下降26.63%,但对泰科集团的销售收入增长388.07%。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文媛曾任苏州泰科董事(至2065438+2006年6月),多名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人任职前曾任职于苏州泰科。请向发行人代表说明:(1)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通过日本泰科向日本夏普和日本JDI销售,说明这些安排除了信用期的优势外,是否还有其他未披露的原因;向泰科日本支付3%-10%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费的商业本质和公平性。以上费用在实际订单中没有单独约定,还有其他单据吗?(2)根据申请文件,各级代理商的销售价格基本透明。结合市场价格说明从Tyco Japan采购相关产品的理由和公平性。(3)结合招股书披露的苹果指定交易内容,显示申请文件披露泰科集团作为苹果指定第三方和苹果产业链厂商的依据。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事项的核查过程,并就发行人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对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及与上述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情况发表结论性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8年度检测夹具收入增长是否全部来自非消耗件,是否符合非消耗件不需要定期更换的特点,消耗件和非消耗件更换周期如何确定。(2)2019年检测夹具产销计划。(3)除柔性有机发光二极管的显示和触摸检测技术外,其他核心技术应用取得的营业收入与相关数据的匹配关系。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事项的核查过程和结论。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公司归集和披露的R&D费用中,需求响应型R&D活动和主动储备型R&D活动各自所占的比例。(2)公司将需求响应R&D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分类为R&D费用而非产品成本是合理的。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事项的核查过程和结论。
三、锐创微纳
锐创微纳成立于2009年2月,注册资本3.85亿元。是一家专业从事非制冷红外热成像和MEMS传感技术研发的集成电路芯片企业,致力于专用集成电路、MEMS传感器和红外成像产品的设计和制造。
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仅为18%。
招股书显示,发行人股权分散,马宏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65,438+08.0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马宏持有发行人股份从未超过30.00%,公司第二大股东李伟成持有发行人股份65,438+02.17%,梁军持有发行人股份5.68%,深创投持有发行人股份5.63%。其中,马宏股份的锁定期为36个月,李伟成和梁军股份的锁定期仅为12个月。
注:后续锁定期调整为60个月。
声明中有许多错误
本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如下:
审计意见: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保荐人对境外销售真实性的结论性意见。
2.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普通合伙人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烟台和记、烟台申源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的依据;补充披露上市后60个月内特定条件下表决权委托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3.请发行人说明认定马宏为实际控制人的依据,与其他相关股东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上海市委会议提出的主要问题:
1.申请文件显示,实际控制人马洪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发行人18.00%的股份,第二大股东李伟成及其配偶合计持有发行人12.82%的股份。请保荐代表人就以下事项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1)认定马宏为唯一实际控制人的依据是否符合发行人的实际治理和经营情况。(2)除马宏以外的其他股东是否能够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是否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或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而不被认定为* * *实际控制人的情况。(3)发行人历史上有过多次控股安排,未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其他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控股或争议,是否存在其他一致行动安排。(4)股份锁定期的确定依据,承诺在一定条件下委托上市后60个月内表决权的相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安排,上述委托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
2.申请文件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分别为3.79万元、756.73万元和86.5438万+0.7733万元。请保荐代表人说明:(1)20186年度发行人境外客户收入大幅增长但展业费用下降的原因。(2)发行人回复说明所有海外销售快递费用均不由公司承担,还说明在展业过程中,根据客户需求,选择不同的贸易方式,运费、保险费由谁承担,上述回复是否一致,货物快递收件人是最终客户还是经销商,相关贸易方式是否真实。(3)发行人未申请境外专利,境外销售是否存在侵犯境外知识产权等市场风险。
3.申请文件显示,2018年末存货余额为2.56亿元,公司仍有部分意向订单,总金额约为2.35亿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价格持续下降。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报告期内从确定意向到签订订单再到实际供应的时间段历史数据,进一步说明提前备货的商业合理性,以及在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下,存货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事项的核查过程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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