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投标资格和备案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事宜,应当签订委托合同。
2、确定招标方式
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实行公开招标的,应通过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并同时在中国城市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住宅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当发给三个以上合格的投标人。
4.准备和分发资格预审文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采用资格预审的,应当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发给参加投标的申请人。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审查和分析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的内容。招标人需要对投标人投标资格的合法性和履约能力进行全面调查的,可以通过资格预审进行审核。招标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在文件发出前三天提交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审查。按照相关规定对资格预审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向相关机构备案。备案三日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发出《资格预审公告》,通知所有不合格的投标人。
6.准备并发布招标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工程实际情况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审查。经批准的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不得擅自更改其内容。确需变更的,必须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召开发标会,向投标人分发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7.侦察现场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8.准备并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按规定密封,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招标文件中指定的地点。
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0,开标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规定开启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按程序公开进行。
自发出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11,评标
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借助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按照方案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认真、系统的评价和比较,确定不超过3名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如下:1,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低于企业成本的除外。
12,校准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未全部入选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不得在未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按照排名第一确定为中标人。
13.中标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14,中标通知书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形成项目招标、开标、评标和评标备案的书面报告。发送一封接受函。
15,合同签订和备案
中标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合同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二、投标需要哪些资料?
1,初步设计批文或方案批文(如有请提供规划许可证);
2.银行资金证明(原件);
3、工程建设公开招标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市招标网下载);
4.招标公告(一式三份);
5、招标代理合同(附代理名单)或自营招标许可证;
6、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需提供基坑围护方案;
7.装修工程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和租赁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项目原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装修工程改变立面的,需要提供规划许可证;
8.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的,需先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报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经批准后进入报建程序。
三、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基本条件。
需要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批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审批规定包括两个方面:
1,建设项目本身是否按现行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办理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了批准;关于现行的项目审批管理制度,自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以来,国家对原有的项目审批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
2.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和完善上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内容和程序,以及核准的审核机构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3、招标项目是否按规定的审批程序申报、审批。关于招标项目申报招标事宜的审批程序,应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通知》、《关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审批招标事项的暂行规定》、《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扩展数据:
《招标投标法》第12条规定,招标人有权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有能力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据此,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招标。
参考资料:
竞价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