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有哪些?
(1)验收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将对其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局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在核对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申请文件未打印、印刷、字迹模糊或被涂改;或者图纸、图片未使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涂改;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全的;或者请求中不知道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或者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者不确定,未经过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国外单位和个人直接寄送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步审查阶段。在初步审查之前,发明专利申请必须先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照保密程序办理。在初步审查中,需要审查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技术内容的明显缺乏是否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是外地申请人,需要进行资格审查和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者陈述。逾期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答复后缺陷仍未消除的,应当拒收。发明专利申请通过初步审查的,发给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除上述审查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还应当审查是否与现有专利明显相同,不是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步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会直接输入授权指令。
(3)出版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自发出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申请人未提出提前公布请求的,自申请日起18个月后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开,申请将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审查、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约3个月后,其说明书摘要发表在《专利公报》上,并出版了说明书小册子。申请公布后,申请人有权获得临时保护。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将进入实际审理程序。申请人自申请日起三年内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5)授权阶段
以上是知识产权介绍的成都发明专利申请审批流程。如有其他问题,请到知识产权官网咨询我们的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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