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做资质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如下:
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超资质标准:
第一,企业信用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建筑业企业近三年缴纳的营业税在5000万元以上。
4.法人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都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和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资格;主持过两个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性项目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性项目或合同金额2亿元以上的总承包项目的技术工作。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和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拥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余人。
5.企业具有符合本类别相关的工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拥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2.近三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拥有3项以上国家级施工方法;近五年内拥有工程建设相关专利3项以上,能够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主编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建立了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和数据交换的网络化;企业外部网站已经建立并开通;利用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人事管理系统和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档案管理和设计文件管理。
四、代表项目业绩
近五年承担过下列五项工程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中的三项,工程质量合格。
高度1和100m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30米以上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单跨36米以上的钢结构;
5、单项建安合同金额超过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6543.8多亿元。
2.企业的关键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证上岗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师、造价员、劳务人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五年内承担过下列四类工程中的两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或2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00m的1结构工程或高度80-100m的2结构工程(不含);
(3) 1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或2个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30米以上钢筋混凝土结构(或36米以上钢结构)建筑工程1项或单跨27-30米(不含)钢筋混凝土结构(或30-36米(不含)钢结构)建筑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多万元。
2.企业的关键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建设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数不少于15人,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证上岗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师、造价员、劳务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五年内承担过下列四类工程中的两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1地上12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2地上8-11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
(2) 1高度大于50m的结构工程或2高度35-50m(不含)的结构工程;
(3)建筑面积1平方米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单体工程1个或建筑面积6000-1平方米(不含)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单体工程2个;
(4)单跨钢筋混凝土结构21米以上(或钢结构24米以上)建筑工程1个或单跨钢筋混凝土结构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21-24米)建筑工程2个。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的关键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结构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证上岗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65,438+05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工程师、造价员、劳务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本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超级企业: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总承包、设计和开展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航道、水利水电等任意1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两个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可以承担上述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并具有相应的设计主导专业人员开展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建筑施工、矿山、冶炼、石化、电力等领域任意1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两项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后,可承担上述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并具有相应的设计主导专业人员开展施工图设计业务。
4、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m以下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小于240米的结构。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
(1)高度在100m以下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在120米以下的结构;
(三)建筑面积小于4万平方米的单项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小于39米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设工程:
(1)高度小于50米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二)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的单项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小于27米的建筑工程。
注:1。建设工程是指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结构工程以及道路、通信、管网、管道等配套设施。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附属人防工程、给排水、采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有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项目范围的建筑工程施工,应当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