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有哪些?
目前,司法实践和司法解释中可供借鉴的方法有三种:
1.以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赔偿金额。这种方法一般用在专利产品市场相对稳定,销量稳定或上升的时候。
2.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应当作为赔偿损失的数额。这种方法一般用于专利权人及其许可的受让人尚未将专利产品投放市场的情况。
3、以不低于专利许可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害赔偿额。当专利权人没有将专利产品投放市场,侵权人没有从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中获利时,一般采用这种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上述三种计算方法是根据原告的损失、被告的利润和专利权人的技术转让费。除上述三种方法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使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害赔偿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