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基本药物制度?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保障公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健的必要条件,是一项系统的制度建设。获得基本药物被视为基本人权和健康权的一部分。本文论述了建立我国基本药物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框架,包括基本药物的定位、遴选原则和数量、生产、流通、使用和定价制度,以及基本药物相关财税政策的制定,旨在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保障人民公平享有基本药物,并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和可行方案。基本药物经济学理论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实现中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基本药物目录和品种,组织有计划的生产、销售、流通和使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是重要的制度保障。基本药物由政府生产,政府采购或医保报销,其差别定价最终会提高药企的总利润。

基本药物的采购由政府垄断。这是买方垄断。在这种情况下,基本药物的价格主要由需求决定。基本药物的需求不仅仅是政府采购的数量,更重要的是医生和群众要愿意接受和使用。在实施中,要配合临床诊疗常规和用药常规,培训医生使用基本药物。同时,要对群众进行基本药物的宣传教育,“诱导”对基本药物的需求。基本药物的政策基础是稳定的价格机制和确保制药公司有一定的利润和回报。国家和政治

政府批量购买基本药物,使得生产具有经济规模效应。国家在组织基本药物生产和批量采购时,也应发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基本药物价格,使基本药物价格接近药品边际成本,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涵盖国家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策略,包括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采购和配送、定价、筹资、使用和质量监管等,确保群众获得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解决当前“用药难”、“用药贵”的民生问题。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个完整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需要建立一系列由政府主导、市场驱动、以法律为依据的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供应、使用和监管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控制虚高价格、有效遏制商业贿赂、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药品负担的一项根本性制度。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需要满足全民基本医疗需求。二是考虑社会经济承受能力。三是实现社会公平、公正、透明。第四,要有利于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进步。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对政府、企业、医院和公民利益的合理调整。关键是解决医院的补偿机制,保证药企的合法利润,补偿支付医保费用,也就是“药、医、保”三项政策的协调。

基本药物制度配套改革措施

基本药物的选择应基于六个因素:疗效、安全性、疾病需要、质量、成本效益和价格低廉。基本药物多为已过专利期的仿制药,价格昂贵的创新药不应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地区差异较大,以及中成药和民族药的特点,品种的选择可以考虑比世界卫生组织的示范目录更宽松,以400 ~ 600个品种为宜。将治疗疾病所必需的、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限量药品作为核心目录中的基本药物,完全由国家支付费用(免费提供或由医保系统支付)。并且各省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条件,在基本药物补充目录中增加一部分药物,这部分药物的费用需要个人支付。

基本药物的生产和流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国家组织和保障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供应。定点生产企业可以由国家和省市政府进行区域定点生产、定向配送等筛选,也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确定定点企业的准入资格,同时引入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淘汰机制,确保定点企业提供优质产品。另一种方式是只实行政府采购,由政府部门提出采购品种和数量清单,向生产企业公开招标,形成竞争机制。基本药物流通体制可采取政府包销和市场流通并行的原则,逐步向“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的方向努力。不同的用户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比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可以考虑由政府采购,集中配送。可以考虑城市医院大宗药品集中网上招标;少量药品可由医院自主采购。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政府承担。

基本药物的财税制度——政府应对基本药物的生产给予不同的政策支持。比如对廉价亏本药品进行价格补贴,实行微利定价政策,利用项目资金或低息贷款鼓励基本药物发展,征收低于其他药品的增值税税率,实行减税退税等。同时,要建立基本药物筹资制度,加大政府对重点疾病和贫困人群医疗费用的投入,研究医保的药品补偿政策。基本药物的资金筹集方式有政府筹资、医保支付、个人支付和完全个人支付等多种方式。

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为了指导临床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急需制定统一的常见病诊疗指南,培训临床医生合理用药。在基本药物制度下,需要对不同级别医院的药品采购量和使用量进行必要的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只能使用基本药物。二级以上医院,临床服务首选基本药物。在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可以添加其他非基本药物。总之,在医保制度没有全民覆盖的情况下,基本药物的费用不应由政府或保障体系承担,应采取完全免费的模式。同时,要多做宣传,引导群众选择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定价——实行国家统一指导价,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基本药物生产和流通的毛利率应高于其他药品的平均水平,并实行差别定价模式。建议建立浮动价格区间,可使优质基本药物价格比常规药物提高20%以下。政府制定出厂价和差率,医院实行零差率调剂。少数供不应求、单价低、用量小,但患者必需的基本药物,可适当加价(让利)。对临床必需药品,企业因价格原因不愿生产的品种,应

政府及时调整到合理价格或价格补贴。

基本药物费用应由个人、单位和国家合理承担,不应全部免费。在欠发达地区,可以考虑政府免费提供;在发达地区,患者要支付一定的比例。在医保制度下,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的补偿比例应该是不同的。基本药物相当一部分费用可以从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中补偿。医保制度可以全额支付(补偿),新农合可以部分支付。对于弱势或困难人群,可以通过财政或医疗救助渠道解决。对于低收入贫困人口,政府可以免费提供基本药物。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需要多种配套措施。国家应制定卫生法或基本医疗保障法,规定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内涵。政府要做好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基本药物信息系统。同时,要加强媒体对基本药物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药物知识。最后,我们认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由卫生主管部门管理,建立相关部门的协调议事制度,由卫生、医保、药监、物价、科技等部门对整个药品行业实施统一管理和协调。